- 来信标题: 湖南黄爷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欠缴员工社保,补缴要求所有费用包括滞纳金部分都由员工自行承担。
- 来信时间: 2025-05-01 1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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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您好!
我父亲在2013-2017年期间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工作。其中2013年度社保费用单位一直欠缴,直至2025年4月,已产生滞纳金7773.64元。单位联系我父亲,问他是否需要补缴社保,并要求他过去签署合同,并且单位告知他补缴费用需要全部由他个人承担,在此前提下才能配合他补缴。(其中包括单位应该缴纳费用、单位应该承担的滞纳金)
我父亲以及他的这些工友,都是没有经受高等教育的人群,缺乏法律意识。甚至都不清楚自己签署的是什么合同,就都签字配合全额补缴了。事后我得知此事,查询后发现法律规定企业补缴社保是强制性执行的,而且应该由企业承担的部分,不管劳动者是自愿的还是被迫的,都不应该让劳动者承担,即使忽悠他们签了任何合同,也应该是无效的。此点需求证。
之后跟单位相关负责人沟通,表示无法处理,随便投诉。
于是冒昧来信,希望政府能帮助群众维护合法利益,让企业来承担他们应该承担的部分,把我父亲代缴的部分金额追回。同时该公司让很多员工都是这样进行补缴操作的,如果的确违法,希望政府能实施监管督察,感谢!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25-05-14 09: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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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王珊网友:
你好!我局收到市长信箱【43231】工单后,立即指派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7日处理,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市民王女士反映:她父亲2013年到2017年在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工作,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公司已于2025年4月办理社保补缴,王女士对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提出质疑的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妥善处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103号)的文件精神,单位及职工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或者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材料,到参保地或者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补缴。
关于王女士父亲的社保补缴情况,原用人单位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提交了补缴申请,并提交了补缴所需的相关资料,经人社部门审核,符合补缴条件。湖南皇爷实业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来社保业务窗口办理了补缴手续,并缴纳了应补缴金额,符合相关的补缴流程。
已于2025年5月13日16点50分与当事人联系,并告知其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益阳市资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