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中级职称复审环节增设材料不合规
  • 来信标题: 工程类中级职称复审环节增设材料不合规
  • 来信时间: 2017-07-27 12:57:55
  • 来信内容:

    局长您好,我是益阳市一名报考中级职称的人员,目前我毕业已有5年,去年已经取得建筑类中级职称,今年报考市政中级职称。在按照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上报名须知条件的准备好复审资料后,到贵局世纪大厦负责复审材料的工作人员那里复审时,被告知需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在政府单位上班,单位只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2016年换的证)。复审工作人员告知我正上的颁发日期为2016年,与工作证明年限5年不符。对此我表示异议:1、报名条件须知中没有要求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2、政府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只有组织结构代码证,且政策是2015年开始实行三证合一,不能按颁发日期来判断在企业的工作年限证明。

    湖南建设人力资源网的复审材料要求如下:

    1)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后签字盖章的《考试登记表》1份、《2017年土建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考试报考人员名册》1份(附件3)。

    2)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从事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

    3)教育部门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查验结果:

    4)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湘人社发〔2015〕46号)精神,规定“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技工院校毕业学历的,出具已经所在单位初审合格的查验材料。

    以上四条中,没有说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贵局的负责复审工作人员(男性)的说法和做法是典型的中梗阻式行为。因2017年7月28日为复审的最后一天,请贵局单位及时阻止该同志不合理要求的办事行为,给办事人员一个顺畅的办事体验,提高贵单位在社会上的公信力。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17-07-27 15:59:12
  • 答复内容:

    已电话联系,通知本人来审,提供事业单位机构代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