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办理通休?
  • 来信标题: 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办理通休?
  • 来信时间: 2015-09-23 13:30:03
  • 来信内容:

    我是原湖南洞庭水泥工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女工,公司于2004年6月解制后一直下岗在家,今年12月21日年满50岁。由于当时在公司是干部编制,没能办理特殊工种。现年老力衰,生活困难,请问象我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办理通休?

  • 答复部门: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复时间: 2015-09-28 13:30:03
  • 答复内容:

    你好。按照湘人社发【2015】4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因关闭、破产、改制而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国有企业女职工,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已按统一政策参保缴费(不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一次性补缴人员)、被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且缴费5年以上的,经本人申请,在年满50周岁时可以办理退休。详情请咨询养老保险科:0737-650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