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填表指南
发布时间: 2022-04-14 17:14     来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

为方便广大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建档立卡,特编写《<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填表指南》和样表,并提供信息表电子版。请需要进行建档立卡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根据本人身份下载打印对应信息表,填写完成后,携带表格及所需身份证明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没有下载条件的,请直接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纸质表格,进行填写。

一、请退役军人下载填写《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下载填写《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同时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请填写《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

二、请参照《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样表》或《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样表》(以图片形式附后)逐项填写信息表;

三、标“*”栏目为必填项,必须填写;非必填项,信息不明确的可以不填;样表中注明“选项见附件”的,请参照附件相关选项填写;

四、为避免返工,无论是必填项还是非必填项,存在不确定情况的,建议暂时空置不填,待前往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登记录入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填写;

五、若存在二次入伍情况,请在《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第三部分服役信息第一项服役情况中,勾选“二次入伍”并额外打印《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第三部分服役信息相关内容,按照必填项要求填写二次入伍相关情况;

六、若退役证件或优抚证件(残疾军人证、烈士证明书等)遗失,需要提供相应档案材料以辅助证明;

七、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八、前往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建档立卡前,请提前致电预约,避免等待时间过长。

附件:1.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docx

      2.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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