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5 11:26 作者: 来源: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

方案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相关单位:

《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改领导小组正式印发,为加快推进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现就市直事业单位公务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制定改革实施方案

(一)各主管局(委、办)按《益阳市XX局(委、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1,以下简称《改革实施方案》)进行编制,单位名称要用全称或规范性简称;

(二)附表数据和内容要完整、准确、真实、有效;

二、明确《改革实施方案》报送程序

(一)各参改单位编制改革实施方案(参照《改革实施方案》模版编制),报主管局(委、办)审核,并填写《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车改资料审核表》(附件2)。完成审核后,各主管局(委、办)编制《益阳市XX局(委、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市车改办核定各参改单位保留车辆编制,编制核定后,再正式备案;

(二)《改革实施方案》报送市车改办备案后,主管局(委、办)对所属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下达批复(批复文件格式见附件3);

三、认真做好改革方案审核工作

各主管局(委、办)要严格按照《益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各下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改革前后交通费用总支出情况及节支率;取消及保留车辆数量;司勤人员安置情况等。市直局(委、办)所属事业单位还有下属事业单位(三级事业单位)的,该单位制定改革方案后按层级关系报上级事业单位初审后再报送主管局(委、办)审核。市直党政机关(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如有内设公益一类且人、财、物未独立事业单位的,应制定审核认定表(附件4)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审核认定。

四、从严核定保留车辆

各参改单位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从严核定保留车辆。保留车辆要符合相关规定标准,不能借车改名义新购车辆。各主管局(委、办)应严格审核把关。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经批准保留的车辆实行编制管理。

五、认真做好取消车辆处置工作

各主管局(委、办)在《改革实施方案》上报备案后,应及时汇总所属事业单位取消车辆情况,督促参改单位按期封存车辆,消除违章,按要求整理完善处置车辆资料,编制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处置审批表(附件5)。

由市车改办统一调剂(附件6)或指定评估机构完成车辆评估工作,按指定拍卖、报废等处置机构进行公开集中处置,处置收入按规定程序上交国库。

六、有关要求

各主管局(委、办)应切实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做好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培训工作,认真审核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汇总制定主管局(委、办)《改革实方案》,及时完成方案备案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应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再送市车改办批复备案。报送地址:市政府办公大楼一楼115室;联系人:王弘愿;办公电话:4218150;电子版报送邮箱:yycgb0737@163.com;益阳市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工作群:908336446

 

 

附件:1通知附件1 益阳市直事业改革实施方案模板.doc

               通知附件1(附表1-6).xlsx

2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附件2 事业单位车改方案内审表.xls

3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附件3 XX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方案批复.doc

4通知附件4 事业单位认定表.xlsx

5、通知附件5 事业单位公车处置审批表及车辆信息表移交表.xlsx

6、关于市直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附件6 市直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调拨单.xls


 

 

益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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