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金科集美东方项目16#、20#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益发改价备〔2020〕43号】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04   点击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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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发改价备〔202043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金科集美东方项目16#、20#栋商品住房

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

 

益阳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益阳金科集美东方关于16#、20#栋申请预售价格备案的报告》收悉,依据益政办发〔2020〕6号文件、益发改价费〔2020220号)文件提供附表1-6完整资料,经研究,现就你公司在银城路以东、学府路以北开发建设的金科集美东方16#、20#栋商品住宅预售备案价格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16#、20#栋(住宅256套,总面积27836.16平方米)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7085.9元/平方米;最低预售价格为6566元/平方米;预售均价为6843.5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报备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定价原则为成本加合理利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销售,备案事项风险由经营者承担。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一房一价”公示,同时标明预售最高价、最低价、均价,做到公示价格与预售备案价格相一致。监督电话:12315。

四、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的预售价格;实行优惠折扣销售时,须载明优惠价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备案价格自备案之日起原则上三个月内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到我委重新报备。

六、在销售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现有违反明码标价、价费公示规定和利用其他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我委将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七、你公司对申请预售价格备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备资料由我委存档备查。

 

附件:1、金科集美东方16#、20#栋“一房一价”明细表

              2、金科集美东方16#、20#栋销售价格分幢标示牌

       3、益阳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科集美东方16#、

20#栋销售价格承诺书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12月30日

 

 

 

 

抄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