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年本)〉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6-08   点击数: 作者:公管科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

  现将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 年本)〉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严格落实应进必进要求

  凡列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 年本)》(以下简称《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严格按照“分级管理、应进必进”原则,统一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中央管理企业符合规定的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项目、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鼓励目录外适宜市场化配置的公共资源项目自愿进场交易;民间投资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进场。

  二、明确我市社会类项目纳入范围

  结合本市实际,除依法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项目外,凡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非依法必须招标的,使用政府投资、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公共性资金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以及国有(含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行实施的同类项目,统一划定为社会类项目,全部纳入本级《目录》管理,按规定进场交易。

  三、压实行业监管与服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归口管理和职责分工,督促本行业、本领域目录内及我市新增社会类项目全部进场交易,依法开展全过程监督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相关交易服务机构,要优化交易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各类项目进场交易提供见证、保障、信息及监督支撑服务。


附件: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年本)》的通知

通知—关于转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6年本)》的通知.docx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