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关于“益阳悦发央著”2#、5#、7#、8#栋 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通知【益发改价备〔2021〕39号】

来源: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数: 作者:肖静

益发改价备〔2021〕39号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益阳悦发央著”2#、5#、7#、8#栋

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通知

益阳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益阳悦发央著”商品住房2#、5#、7#、8#栋预售价格备案的请示》收悉,依据益政办发〔2020〕 6 号文件、益发改价费〔2020〕220号)文件提供附表1-6完整资料,经研究,现就你公司位于益阳市赫山区街坊路北侧、团州路西侧、海苑路南侧开发建设的“益阳悦发央著”项目2#、5#、7#、8#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2#、5#、7#、8#栋(住宅498套,总面积86359.42平方米)预售备案价格最高价为11497元/平方米;最低预售价格为7129元/平方米;预售均价为8762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报备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定价原则为成本、税金加合理利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销售,备案事项风险由经营者承担。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一房一价”公示,同时标明预售最高价、最低价、均价,做到公示价格与预售备案价格相一致。监督电话:12315。

四、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的预售价格;实行优惠折扣销售时,须载明优惠价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开发商(经营者)应对外公示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物业服务收费的项目、内容、标准、依据,供买受人自愿选择签订合同。

六、备案价格自备案之日起原则上三个月内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到我委重新报备。

七、在销售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现有违反明码标价、价费公示规定和利用其他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我委将依法移交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八、你公司对申请预售价格备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备资料由我委存档备查。

附件:1、“益阳悦发央著”商品住宅“一房一价”

明细表

2、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综合信息表

3、“益阳悦发央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分幢标示牌

4、益阳悦发房地产有限公司“益阳悦发央著”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承诺书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益阳悦发央著2578号栋(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