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落实特殊群体优惠价费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发改局、大通湖区发改财政局、高新区产科局,各相关单位:
对特殊群体实行优惠价费政策是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的重要举措,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这一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温暖。当前,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减轻困难群体的生活压力、保障优惠价费政策落到实处尤为重要。为进一步落实对特殊群体的优惠价费政策(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认识落实特殊群体优惠价费政策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落实和督促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优惠价费政策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政务公开、报纸、电视及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广泛宣传,广而告之。要将优惠政策结合明码标价规定,在窗口、营业大厅等处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县(市)发改(价格)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行、谁落实”的原则,明确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故意刁难群众、不认真落实优惠价费政策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或媒体曝光,并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问责和处理。
附件:益阳市特殊群体优惠价费政策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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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