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 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通知【益发改价备〔2021〕26号】

来源: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1-07-07   点击数: 作者:陶用庚

益阳鼎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的请示》收悉,依据益政办发〔2020〕6号文件、益发改价费〔2020〕220号)文件提供附表1-6完整资料,经研究,现就你公司位于赫山区龙岭工业园,银城路以东、学府路以北开发建设的“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栋商品住房预售价格备案调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7号栋,预售面积为24389.12㎡,总套数为224套,调整预售价格最高为6564元/㎡,最低价为5959元/㎡,均价为6251元/㎡;16号栋、20号栋预售面积为27836.16㎡,总套数为256套,调整预售价格最高为6686元/㎡,最低价格为6166元/㎡,均价为6426元/㎡。

二、本商品房报备价格为市场调节价,定价原则为成本、税金加合理利润,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销售,备案事项风险由经营者承担。

三、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做好“一房一价”公示,同时标明预售最高价、最低价、均价,做到公示价格与预售备案价格相一致。监督电话:12315。

四、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的预售价格;实行优惠折扣销售时,须载明优惠价折扣及享受优惠折扣的条件。

五、备案价格自备案之日起原则上三个月内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到我委重新报备。

六、在销售过程中,要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发现有违反明码标价、价费公示规定和利用其他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

七、你公司对申请预售价格备案调整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报备资料由我委存档备查。

八、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备案文件益发改价备〔2020〕19号与本文件相抵触的内容同时废止。

附件:1、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栋“一房一价”明细表

2、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 栋销售价格分幢标示牌

3、益阳金科集美东方16、17、20#栋销售价格承诺书。

益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06月23日

抄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调整集美东方备案价格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