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心2016年决算公开事项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30 16:5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资产管理科 浏览次数: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6.37万元,比2015年增加237.66 万元,增长59.61 %。主要原因:一是中心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及运行费用增加;二是补发2014年10月-2016年12月工资调整部分;三是中心参与公车改革,补发2016年7月-12月车补 ;四是因本单位为窗口单位,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增发窗口绩效奖励;五是上缴2014年10月-2016年12月人员养老金;六是人员增加的场地改造及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异地水利项目评标系统的对接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J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按照市财政局益财绩[2016]146号文件要求,我部门对整体支出开展跟踪监控,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重点评价,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自评情况,本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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