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1 16:1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残疾人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是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是市残疾人联合会的二级机构。负责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工作,组织残疾人培训、按比例就业工作,收缴和管理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

二、机构设置

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办事员若干名。编制人数3人,实有13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决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

 

3

 

4

 

5

 

6

 

 

第二部分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

 

一、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收入总计67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47万元,增长24.33%;支出总计67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47万元,增长24.33%;。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增加。

二、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64.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6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13.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49万元,占37.6%;项目支出257.97万元,占62.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81万元,增长28.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71.7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81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残疾人工作力度加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均增加。

五、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64.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66万元,增长7.7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1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0.49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结转结余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55.49万元,占37.6%,项目支出257.97万元,占6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支出1472.8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残疾人困难救助)。

2. 项目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财政拨款支出257.97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培训、托养、就业和扶贫等。

3.基本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36万元,用于医保缴费。

4.基本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拔款支出6.29万元,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3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关于市残疾人就业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完成预算的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完成预算的7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控了公务接待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三公”经费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14万元,占9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9万元,占7.1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1台没有编制的实有公务车辆支出纳入“三公”经费,使“三公”经费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

运行经费支出:10.1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停车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3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陪同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检查、接待贫困村干部和残疾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560.41万元,决算收入564.61万元,增加4.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调整收入。2017年预算支出560.41万元,决算支出413.46万元,减少了146.95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结转结余资金较多。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6万元,较上年减少28.56万元,下降20.54%,主要原因是1人调离,人员经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0台(),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进行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结果为优等,将自评情况在市残联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并上报了财政局绩效管理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度市残疾人就业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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