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1 16:2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副处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种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向中央和省里汇报反映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的资金支助,努力弥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经办中央、省属驻益企业和市属企业(简称市本级参保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登记征缴科、审计稽核科、个人账户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被征地农民保险科、统筹外待遇管理科8个副科级机构。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单位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第二部分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收入总计58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4万元,增长18.50%;支出总计59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65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普遍上调。

 

二、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588.2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27万元,100%

 

三、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9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48万元,占 85.33%;项目支出87.1万元,占14.67%

 

四、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收入总计58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4万元,增长18.50%;支出总计59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65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普遍上调。

 

 五、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收入总计588.2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1.84万元,增长18.50%;支出总计593.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2.65万元,增长18.49%。主要原因:基本工资及津补贴普遍上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17万元,占93.36%;医疗保障支出20.53万元,占3.46%;住房保障支出18.88万元,占3.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331.1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等;

2. 商品和服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105.49万元,主要用于电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等;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8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4.其他资本性支出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固定资产;

5.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7.1万元,主要用于全民参保宣传费用和助保协会工作经费等;

 

六、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6.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00.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105.49万元。主要包括: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用等

七、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9%;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完成预算的43.79%,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公款消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3万元,占43.79%,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数的主要原因:按照规定,严格控制公款消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6.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5批次,接待117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或下级单位办事人员。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收入合计为370.63万元,部门决算收入588.27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17.6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增加、车补因素增加了工资;二是全民参保宣传费的增加。本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支出合计为371.28万元,部门决算支出593.58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222.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增人增资、工资调整增加、车补因素增加了工资支出;二是全民参保宣传费的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9万元,较上年减少56.57万元,减34.91%,主要原因是严格八项规定,公务接待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益阳市社会劳动保险处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二是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结果公开。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部门抽调专人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将自评结果在本部门网站进行了公开。四是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本部门开展了重点评价,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结合自评情况,本部门进行了认真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上报市财政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特有的名称解释,请自行添加)

 

 

 

 益阳市社保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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