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概况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会龙休养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军队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安置服务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规范管理创新服务、营造休养条件、发挥军休人员的积极作用,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休养目标。
2、根据市民政局(市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完成军队移交给益阳市人民政府的离退休干部、士官、伤病残人员和职工的交接任务,开展军地走访协调相关事务。
3、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待遇。按党章开展党建工作,保障其参与权、知情权等政治权力。参加地方政府部分重要会议、组织军地走访,开展建军节、春节等政治主题慰问活动。
4、落实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
(1)及时足额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护理费(公勤费)、滚动工资及各种补贴、发放军休职工离退休费和地方津补贴。定期走访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2)健全医疗保障服务体系。参加地方医保、开展医疗和养生科普活动、定期组织体检、落实和保障伤病残军休人员的医疗条件,使用社会优待等资源,构建医养结合的康养环境。
(3)办妥军休人员的丧葬抚恤等善后事宜。
5、开展文健活动。计划与实施体育娱乐项目和文化主题活动,参与公益事业,健身健心颐养天年。
6、开展自身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宜居水平,加强门球场、荣誉室、娱乐室等休养场地和设施建设,并完善服务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机构设置看,益阳市会龙休养所包括:办公室、财务室、文健办、物管科、业务室。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办公室 |
2 |
财务室 |
3 |
文健办 |
4 |
物管科 |
5 |
业务室 |
6 |
|
第二部分
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收入总计1712.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5万元,减少0.59%;支出总计143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0.91万元,减少17.37%。主要原因:减少了事业和基本支出。
二、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7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25万元,占95.09%;其他收入84万元,占4.91%。
三、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0.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0.95万元,占100%。
四、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2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3.25万元,增长14.2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61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老干部增加离退休费。
五、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61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老干部增加离退休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430.95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899其他优抚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军休遗属工资发放和军休人员抚恤金的发放。
2.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26.87万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的工资发放、医疗保险费用、调资、各类活动费用。
3.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财政拨款支出343.8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调资和公务费用。
4.2081002老年福利经费财政拨款支出0.2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福利支出。
六、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0.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8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 342.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90万元,占49.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98万元,占50.1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继续加大控制力度,规范管理。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台
运行经费支出:13.90万元,主要用于保险、燃料、修理等费用。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3.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接待14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同志文娱活动的比赛,经验交流学习观摩等。
八、关于益阳市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也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7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0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46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9.81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112.41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2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用的增加,2017年不含上半结转和结余。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9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8.05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46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9.8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2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费用的增加,2017年不含上半结转和结余。
二、2017年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1.收入决算:2017年年末决算数 17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8.25万元,其他收入8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15万元,减少0.59 %;主要原因:
2.支出决算:2017年年末决算数1430.9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0.91万元,减少17.37 %。其中:基本支出1430.95 万元,占100 %.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数据。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军休人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二是做好绩效自评。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要求,本单位对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会龙休养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