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8 18:0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企业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地方监管和行业管理责任。

(五)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全市非煤矿山、煤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相关行政许可。

(六)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含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八)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九)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十)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和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五)归口管理国家和省下拨我市和市级财政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高危行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执行情况。

(十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包括11个内设职能科室和3个事业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与财务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纪检监察室、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为市安监局本级决算,无下属单位决算。编报范围为市安监局机关和所属二级机构(财务未独立核算)。

 

第二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1106.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97.39万元,增长36.75%;支出总计923.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5.30万元,增长23.42%。主要原因:

(一)收入增加:一是省市两级专项资金增加209.20万元;二是追加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109.96万元。

(二)支出增加:一是基本工资和社保缴款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31万元;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增加20.29万元,三是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培训支出34.47万元,四是退休费、抚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4.33万元。

二、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 1106.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8.77万元,占 98.39%;其他收入17.85万元,占1.61%;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

三、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92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36万元,占 71.69%;项目支出261.60万元,占28.31%;无经营支出等。

 四、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9.17万元,增长39.6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6.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6.47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

(一)收入增加:一是省市两级专项资金增加209.20万元;二是追加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109.96万元。

(二)支出增加:一是基本工资和社保缴款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31万元;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增加20.29万元,三是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培训支出34.47万元,四是退休费、抚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4.33万元。

五、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88.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9.17万元,增长39.6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06.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6.47元,增长25.91%。主要原因:

(一)收入增加:一是省市两级专项资金增加209.20万元;二是追加工资津贴等人员经费增加109.96万元。

(二)支出增加:一是基本工资和社保缴款等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55.31万元;二是公务用车改革支出增加20.29万元,三是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培训支出34.47万元,四是退休费、抚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54.3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7.59万元,占 0.8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4.68万元,占2.72%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23.50万元,占2.59%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822.68万元,占90.8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7.66万元,占3.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 7.59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绩效奖金0.75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经费0.9万元、“人才引进”生活补助0.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3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企业关闭批产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3.51万元,主要用于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1.17万元,用于市安监局干职工死亡抚恤。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19.95万元,用于市安监局机关干职工医疗保险缴款。

5、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3.55万元,用于市安监局下属二级机构干职工医疗保险缴款。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822.68万元。用于市安监局干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420.48万元,退休费、抚恤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2.03万元,办公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52.1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7.63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宣传培训、企业关闭退出等专项支出230.07万元,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示范创建、扶贫慰问等资金安排20.36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27.66万元,用于市安监局干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4.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8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1.46万元、津贴补贴115.14万元、奖金50.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5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0万元、退休费59.68万元、抚恤金21.17万元、生活补助18.84万元、奖励金4.92万元、住房公积金36.8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38万元、印刷费2.80万元、水电费8.29万元、邮电费5.03万元、差旅费1.83万元、会议费0.36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公务接待费4.42万元、工会经费4.61万元、福利费3.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93万元。

七、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8.55万元,支出决算为76.83万元,完成预算的64.8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79万元,完成预算的7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31.04万元,完成预算的53.94%。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益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公务支出制度规定,特别是对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严格管理,控制范围和开支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6.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04万元,占40.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79万元,占59.60%;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公务用车改革,解聘3名司机以及对调配车辆维修等,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6台。

运行经费支出:45.79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司机公里补助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1.0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65批次,接待145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餐饮和住宿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预决算收入变化情况。2016年年初预算收入1007.19万元,决算收入1106.62万元,比预算收入增加了99.43万元,增长9.87%

2、预决算支出变化情况。2016年年初预算支出1007.19万元,决算支出923.96,比预算支出减少了83.23万元,减少8.26%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3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5.20万元,减少20.6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支出均有不同程度地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8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75万,无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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