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是国资委下属机构。主要职责:负责改制企业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归口管理改制企业留守处,负责本中心人员的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改制企业留置资产和未处置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机构设置
内部设置主任室、副主任室、综合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室、会计核算中心、遗留问题处置办、维稳办、档案室。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比上年增减0个,分类说明如下:
项目 |
数量 |
比上年增 减 |
变动原因说明 |
合 计 |
1 |
0 |
|
一、按单位基本性质 |
|
|
|
行政单位 |
|
|
|
事业单位 |
1 |
0 |
|
第二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532.58万元,比上年同期529.52万元增加3.06万元,增长0.58%;支出总计532.42万元,比上年同期532.58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
二、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32.5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3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59万元,占87.07%;项目支出68.83万元,占12.93%。
四、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2.58万元,比上年同期529.52万元增加3.06万元,增长0.5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2.42万元,比上年同期532.58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
五、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32.58万元,比上年同期529.52万元增加3.06万元,增长0.5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532.42万元,比上年同期532.58万元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人员经费收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万元,占1.8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4万元,占4.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22万元,占4.1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44.19万元,占83.43%;住房保障(类)支出30.37万元;占5.7%。
六、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5.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7.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汇总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未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未开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益阳市国资委企业服务中心按时对2018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确定的内容,2018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优秀”。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批复收支总额均为488.1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018年度决算收入总计532.58万元,决算支出总计532.4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