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0:1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农业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属于公益一类的全额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1、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森林资源培育与开发利用;2、森林资源的规划、设计、调查;3、林业科研,成果推广应用4、公园规划建设、管理和资源保护。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6个科室,分别为综合科、计划财务科、林调队、公园建设科、安全保卫科、科研生产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独立法人单位,无下设单位。

 

 

 

 

 

 

 

 

第二部分

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

2017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收入总计816.0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3.61万元,增长/下降10.24%;主要原因:受政策的影响,经营收入明显下降。

支出总计1120.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99万元,增长22.39 %;。主要原因:根据单位的工作方案。2017年增加了三个基本建设项目。

二、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816.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64万元,占 51.54%;经营收入146.42万元,占 17.94%;上级补助收入249万元,占30.51% 

三、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1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7万元,占 36.74%;项目支出708.94 万元,占

63.26%。

 四、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89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 财政拨款支出总456.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控制行政运行费用。

五、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0.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89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资 财政拨款支出总456.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32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控制行政运行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265.25万元,占58.14%,项目支出190.9万元,占41.8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机构运行类财政拨款支出265.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资及福利支出。

2. 林业森林资源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39.24万元,主要用于劳务费、差旅费支出等。

六、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87.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支出 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

七、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北峰山国有林场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14.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2万元,完成预算的87.11%。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创收收入难度增加,各项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23.52万元,占89.12%。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创收收入难度增加,各项费用增加。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运行经费支出:2.8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苗木维护。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23.5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00批次,接待47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经营收入的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所 53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6.06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302.1万元,2017收入年决算数合计 816.0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64万元经营收入146.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9万元,比预算数增加277.9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争取了林业项目资金。

2、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53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57.12万元,项目支出262.64 万元。2017年度决算支出合计1120.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77万元,占 项目支出708.94 万元,支出增长582.55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加大了园区的基本建设投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24万元,较上减少17.45万元,增减44.4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有效的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27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4.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7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洒水车),价值8.9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基础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明确各工作职能机构和人员,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内部机制和实施细则,建立评价个性指标体系。

2、绩效目标管理。我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

3、绩效评价管理。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中央、省、市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评价报告格式规范,严格按要求提供评价材料,配合省厅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益阳市北峰山林场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2017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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