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1:1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农业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主要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岁修、维护、管理,城区排渍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机构情况:本单位为水利部门独立核算二级机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属于益阳市水务局的二级机构。现有干职工55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15人。内设9个部室:办公室、工程计划部、堤防管理部、处党办、财务部、工会、人事科、泵站管理部、安监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决算。

序 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第二部分、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总计107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6.91万元,增加21.14%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增加86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了143.13万元;支出总计109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85.24万元,减少了35.31%。主要原因:2016年度四水治理清水塘段整治工程465.4项目支出。

二、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74.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6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

三、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90.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8.58万元,占64.08%;项目支出391.53万元,占35.92%.

四、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51万元,增加21.6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9.64万元,减少34.83%。主要原因:2016年度四水治理清水塘段整治工程465.4万元项目支出。

五、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4.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32.51万元,增加21.6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79.64万元,减少34.83%。主要原因:2016年度有四水治理清水塘段整治工程465.4万元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2万元,占2.27%;城乡社区支出86.00万元,占7.89%;农林水支出953.08万元,占87.43%;住房保障支出26.31万元,占2.4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24.7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2、城乡社区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6.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维修费30.00万元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奖励金29.91万元和住房公积金18.7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备购置1.87万元。

3、农林水支出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428.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和单位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一般行政事务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2.05万元,主要用于四水治理清水塘段的整治工程支出;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财政拨款支出52.21万元,主要用于六处泵站的设备维修与养护;其他水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429.40万元,主要用于清水塘泵站的绿化养护和防洪大堤的绿化养护与卫生保洁;

4、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26.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5.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223.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城防处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5万元,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完成预算的55.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73万元,完成预算的55.85%。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领导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了些;两台公务用车参加了车改,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只有预算数,没有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3万元,占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单位两台公务用车参加了车改。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0台

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6.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接待26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考察工作、防洪大堤行政执法、防汛期间的防汛工作接待、泵站设备厂家来技术专家维修接待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收入总计为1074.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6.91万元,增加21.11%;支出总计1090.1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85.24万元,减少35.34%。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98.5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159.51万元,增加2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有所增加、六处泵站维修养护费用增加和沿江风光带绿化养护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204.58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204.5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