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0:4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草案;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建设管理有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指《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确定的中心城区主城区范围,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业管理;拟订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范、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3、负责中心城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非建设类临时占道许可、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
    4、负责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及沿道第一排建筑红线以内区域(没有建筑物的至沿道50米范围内)(以下简称主次干道)的市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含所有区域的供排水和燃气设施)、园林绿化、流动商贩、侵占城市道路及焚烧垃圾、秸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和经营性餐饮业油烟污染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强制拆除主次干道不符合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
    5、负责查违控违拆违工作的综合监督和考核,负责中心城区已经规划行政可的建设工程项目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主次干道未经规划行政许可违规建设的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拆除。
    6、负责中心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维护;参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和维护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组织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大专项行动;指导区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益政办发〔2016〕4号),机关内设办公室、法规科、市容科、督察科、人事科、财务科6个正科级职能科室,下设五个直属大队(一、二、三、四、五大队)、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市城区资江风貌带联合执法管理办公室等7个正科级单位和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规划执法支队2个副处级单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含本级及二级单位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机关

2

益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

益阳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49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2.86万元、事业收入1163.82万元、其他收入2949.25万元;支出总计9498.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13.58万元、农林水支出43.4万元、资阳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39万元。

 

二、关于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025.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2.86万元,占54.4.%;事业收入1163.82万元,占12.89%;其他收入2949.25万元,占31.05%。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93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26万元,占36.47%;项目支出5953.11万元,占63.52%。

 

 四、关于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912.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12.86万元、财政拨款结余0.02万元;支出总计4912.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253.63万元、农林水支出43.4万元、资阳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9.39万元。

 

五、关于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及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11.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96万元、项目支出1520.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1.42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万元,占5.36%;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8万元,占2.38%;211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占0.02%;212城乡社区支出4253.63万元,占88.4%;213农林水支出43.4万元,占0.9%;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02%;221住房保障支出139.39万元,占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支出、遗属补助、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等。

2. 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211节能环保支出1.2万元,用于环境卫生管理。

4. 212城乡社区支出4253.63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及项目支出。

5. 213农林水支出43.4万元,用于资阳风貌带管理支出。

6. 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

7. 221住房保障支出139.39万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0.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74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支出54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物管费、车辆运行经费等。

 

七、关于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14万元,完成预算的69.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51万元,完成预算的86.64%。公务接待支出18.63万元,完成预算的42.1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3.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决算支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51万元,占决算支出83.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占16.4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节约,二是公车改革大力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4台

运行经费支出:94.51万元,主要用于油耗、车辆维修及保险、年检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8.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42批次,接待944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省、市、区县考察经验交流、会议及培训等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082.92万元,决算收入9025.93万元,预算收入比决算收入减少5942.01万元,减少比例为65.84%。2017年预算支出数3082.92万元,决算支出数9371.37万元,预算支出比决算支出减少6288.45万元,减少比例为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收入中2016年城市维护计划应拨未拨资金已到位、非税收入增加、增人增资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5万元,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2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40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9.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2.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局截止到2017年末资产总额为4146.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5.22万元、固定资产1219.79万元。固定资产中房屋1060.05万元、车辆42台699.16万元、办公及专用设备等539.42万元。

 

益阳市城管系统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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