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7-30 10:55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经建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有关发展供销合作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和发展。

(三)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业务活动,完善经营机制。监督区县(市)供销社和市供销社直属企业执行代表大会(职代会)和理事会(管委会)的决议,大力开拓农村市场,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政策性业务经营工作。

(五)组织和推动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企业体制改革﹑科技开发和推广工作,指导和组织生产培植﹑社办工业﹑安全储运等工作。

(六)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扭亏增盈,监督管理全市社有资产,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供销社系统的合法权益。

(七)负责市直供销社系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党纪党风﹑法制教育﹑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社有资产的经营管理,研究制订市直供销社系统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是我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对全市供销合作社负有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职责。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供销合作社机关部门决算,无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收入总计534.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7.5万元,下降11.22%;支出总计488.9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55万元,下降18.71%。主要是1.2016年老干部工资纳入单位拨款,2017年全部由社保代发,2.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34.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8.41万元,占98.95%;其他收入5.61 万元,占1.05% 

三、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88.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9万元,占74.22%;项目支出126.07万元,占25.78%

 四、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14万元,下降1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7.19万元,下降19.5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经费减少。

五、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72.14万元,下降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7.19万元,下降19.51%。主要原因一、2016年老干部工资纳入单位拨款,2017年全部由社保代发;二、项目减少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占4.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6万元,占2.4%;就业补助2.17万元,占0.4%;农林水支出22.99万元,占4.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占,0.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2.24万元,占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2万元,招商引资支出20万元。

2.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1.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支出。

3. 就业补助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军转干部慰问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22.9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专项工作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专项支出。

6.商业服务业支出422.24万,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38.9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管理83.26万元。

六、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9.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42.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八、关于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6.27万元,占3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万元,占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占24.4%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主要是今年我委1名同志参加了世博会。申报了出国,申报文件:关于审定《益阳参与2017年阿斯塔纳世博会“湖南活动周”工作方案》的请示,发文日期:2017年4月24日,发文号:益贸促字2017年2号。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保有量2台

运行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汽油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车辆运行经费。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3.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接待663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用餐、接待住宿和其他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2017年预算安排收支327.71万元,决算数为483.3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国家相关政策调整人员工资,相应增加预算收支。二是增加项目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9万元,较上年减少35.94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缩减开支,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为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老干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益财绩〔201876号)文件要求,益阳供销合作社在2017年开展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撰写了自评报告和自评计分,并在本部门网站公开。

 益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x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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