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1 18:4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益发〔200118号)文件精神,设立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是市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制订全市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负责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全市各新闻媒体、文化、出版部门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工作;负责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负责全市对外、对港澳、对台宣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组织网络舆情应对工作;协同市委组织部加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班子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文化经济政策;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委宣传部内设8个科(室): 办公室(舆情信息科)组织科、文产办、文艺科、宣教科、网宣科、新闻科、理论科;同时管理市委外宣办、市文明办、市新闻中心3个副处级机构及市创建办。人员编制数40个,其中行政编制31个,事业编制9个;部领导职数6个。截至2017年12月31日,在编在岗人员41人(其中部机关37人,纪检组4人),退休干部13人。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部门决算包括: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部门决算、下属单位1决算、下属单位2决算、下属单位3决算下属单位4决算下属单位5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

2

市文明办

3

市新闻中心

4

市委外宣办

5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组办公室(简称市创文办)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

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年度收入总计2530.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6.07万元,增长16.92%;支出总计1844.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0.76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1.市创文办2017年1-7月挂靠在我部,收入与支出均在我部。2.我部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较上年略有增长。3.专项业务支出较上年也有增加。

 

二、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91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2.98万元,占98.69%;其他收入24.96万元,占1.31%

 

三、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84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93万元,占 38%;项目支出1143.52 万元,占62%

 

 四、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091.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38.86万元,增长34.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2.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

 

五、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892.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98.09万元,增长58.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432.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82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市创文办等专项收入人员工资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2.96万元,占73.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5.32万元,占26.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占0.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占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3.85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组启动经费,购买设备设施。商贸事务招商引资5.65万元,主要是用于第一届“汇智聚力,建设益阳”恳谈会宣传经费。宣传事务1041.96万元,主要是开展业务活动的项目支出经费。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主要是单位购买其他公共服务的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375.32万元,主要用于市创文办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离退休干部发放绩效考核奖金和零就业退伍军人就业援助费。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万元,主要是我单位被评为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的奖励金。

六、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52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支出17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劳务费等

七、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上期也是0万元,无变化。

 

八、关于中共益阳市委宣传部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7.1万元,完成预算的11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的3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完成预算的36.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决算数低于年初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1万元,占21.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占3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38万元,占45.6%。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1个,1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刘志刚出国交市旅游局费用7100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

运行经费支出:11.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通行费及司机出车补助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5.3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接待40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委宣传部、区县宣传部、外地来益采访记者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度预算收支情况。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47.08万元。支出为:基本支出426.48万元,项目支出120.60万元,支出共计547.08万元。

2017年度决算收支情况。收入为:财政拨款收入1892.98万元,其他收入24.96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12.09万元,共计收入2530.03万元。支出为:基本支出700.93万元,项目支出1143.52万元,支出共计1844.45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11万元,较上年增加56.95万元,增49%,主要原因是电费增加2.27万元,邮电费增加15.73万元,差旅费增加6.42万元,因公出国费用增加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7.2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是突出文明引领,奏好凝心聚魂“主旋律”。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夯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市委重点督查和巡视工作内容,组织对各区县(市)委、市直各单位开展了半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和年终考核。组织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开办“益阳讲坛——解放思想专题论坛”4期。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文明创建工作跨上新台阶。开展了创文六大专项工作、常态化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第五届益阳市道德模范评选等活动,詹鳌夫家庭获评2017年度全国“最美家庭”,赫山区洪家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村镇3个。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爱国主义教育进一步加强。举行了“清明节•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精神”、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小说《萧山令》作者签名赠书等一系列爱国主义教育主题活动。南县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馆入选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二是强化舆论引导,树立益阳城市“新形象”。新闻宣传报道紧贴中心。开展了“撸起袖子加油干”、“砥砺奋进的五年”、 “创新引领、开放崛起”等10多个主题报道。对外上稿成效明显。扎实开展“宣讲十九大 采写新变化——新闻记者基层行”活动,组织100多名编辑、记者,集中开展3个月的宣讲、采访活动。对外宣传活动声势浩大。成功举办了“汇智聚力•建设益阳”恳谈会、首届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暨水上运动节、首届生态农业智慧乡村互联网大会、首届国际涂鸦艺术节等大型节会活动,吸引了世界各地的目光聚焦益阳。制作拍摄了益阳城市形象宣传片《益阳新时代》和电视纪录片《资水英豪》,配合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拍摄了《还看今朝》、《我们看见的变化》等专题节目,全面对外宣传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益阳的发展成就。网络舆情监管不断强化。突出抓好网络阵地管理,较好地应对了桃江结核病聚集性疫情、交警山寨测速仪等30多个涉益负面敏感信息和舆情,抓获网络造谣违法嫌疑人15名,维护了社会经济发展稳定大局。
         三是坚持文化惠民,做好共建共享“大文章”。花鼓戏振兴工程扎实推进。举办了2017年湖南益阳“花鼓情、元宵乐”专场晚会、花鼓戏票友大赛和第六届花鼓戏汇演。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完善。举办了“喜迎十九大•庆国庆 欢乐潇湘•文化益阳”群众文艺汇演、“喜迎十九大•建设新益阳”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文艺宣传队”走基层巡演等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文艺精品力作不断涌现。《火种》、《传奇千两茶》在全省“欢乐潇湘”文艺汇演中荣获一等奖。大型舞台剧《明月初心》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立项资助。与坏猴子影业公司合作拍摄的电影《云水之旅》入围第47届荷兰鹿特丹国际电影节。纪录片《走进金家堤》荣获省专题纪录片一等奖。文化产业发展步伐加快。“益阳花鼓文化艺术跨界融合创新工程”荣获省首届文化创新奖,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花鼓文化传播公司被评为全省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湖南工艺美术创意设计园加快推进,工艺美术馆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小郁竹艺在第四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上获得金奖,传承人赴埃塞俄比亚进行了竹艺教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宣传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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