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益阳市文化馆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1 18:3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2017年益阳市文化馆决算公开报告

 

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是指导各文化馆(站)业务工作,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编辑出版群众文化艺术刊物;调查研究群众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研讨活动等。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文化馆成立于1963年,是隶属于市文化局管理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单位。编制22人,现有在职干职工19人,离退休人员17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文化馆属益阳市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二级单位。

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表(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文化馆2017年度收入总计296.49万 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9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支出总计29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4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增加,基本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70万元占99.73%;其他收入0.8万元,占0.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9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35万元,占71.96%;项目支出83.14万元,占28.0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5.7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06万元,增长5.37%,其他收入总计0.8,收入合计296.49万元,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6.4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6.84万元;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06万元,上升5.37%;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5.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06万元,上升5.37%;主要原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91.82万元,占9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万元,占1.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支出257.82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204.68万元;用于项目支出53.14万元)。

2、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4万元;用于项目支出3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万元,其中用于基本支出3.87万元(死亡抚恤)。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2.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3.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讯息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壹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属于事业全额拨款单位,无公车,2017年度预算实际拨款为零元,支出决算为零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零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为167.4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67.48万元。支出共计167.48万元。其中:1、基本收支出138.63万元(人员经费130.81万元,公用经费7.82万元);2、项目经费28.85万元。3、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2万元(财政实际拨款为零元)。

调整预算数后2017年决算数295.6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0.8万元(其他收入),合计296.49万元;支出296.49万元。

决算比预算收支增加129.01万元,其中:1、基本收支增加了74.72万元(人员经费增加73.12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2、项目经费增加了54.29万元;3、“三公经费”实际拨款为零元,本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2万元,较上年减少3.15万元,减少26.76%。主要原因:控制公用费用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是全额事业单位无公车,无价值10万元以上的设备。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本单位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内容

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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