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负责对所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区、县(市)文联的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工作;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益阳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三)组织团体会员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推动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学术研讨会议。
(四)负责市文联系统优秀创作、表演等文艺奖项的表彰奖励和推荐工作、推动文学艺术的思想水平和艺术质量的提高。
(五)兴办为文艺事业发展服务的文化产业,负责所属文艺报刊社和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所属文化艺术社会团体进行监督管理。
(六)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内外文艺界的文化交流活动。
(七)依法维护团体会员和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文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和组联部两个职能部室;有所属市直文艺家协会12个,包括作家协会、戏剧家协会、美术家协会、音乐家协会、舞蹈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民间文艺家协会、诗词家协会、曲艺家协会、楹联家协会和收藏家协会;下设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两个,包括散文诗杂志社和文学大世界编辑部。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文联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文联部门决算。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第二部分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收入决算表
表3:支出决算表
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益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收入237.21万元,比上年减少19.5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本年向财政申请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减少,项目拨款减少,收入减少;本年度总支出为180.37万元,比上年减少131.47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欢乐潇湘群众书法美术活动、创文活动等专项拨款暂未支付,支出减少。
二、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26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1.91万元,占总收入的84.5%;其他收入15.3万元,为总收入的5.83%;年初结转和结余25.4万元,占总收入的9.67%。
三、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80.37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5万元,占总支出的26.97%;(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19.65万元,占总支出的64.5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0.52%。
四、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万元,下降10.4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77万元,下降42.52%。主要原因:1、专项业务开展较上年略减;2、本年欢乐潇湘欢乐潇湘群众书法美术摄影展及创文等专项活动年末开展,经费结转下年,未支出。
五、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2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万元,下降10.4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4.07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8.77万元,下降42.52%。主要原因:1、专项业务开展较上年略减;2、本年欢乐潇湘欢乐潇湘群众书法美术摄影展及创文等专项活动年末开展,经费结转下年,未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5万元,占总支出的87.2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65万元,占总支出的1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万元,占总支出的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 106.9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7.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9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用于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协会活动支持。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21万元,扶贫支出15万元,协会联系与工作支出4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交流与合作(项)财政拨款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0.4万元,主要用于创文工作及协会联系。
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支出2.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六、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4.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支出25.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益阳市文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文联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2万元,较上年减少4.8万元,降低69.4%,原因是2018年公车维修费有15714元付款未成功以及厉行节约;公务接待0.73万元,较上年减少7.8万元,降低51.88%,原因是专项活动开展比上年较少并厉行节约。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了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收支为145.73万元,年终决算为221.9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及经营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24万元,较上年减少5.09万元,降低16.7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效减少机关运行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