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8-01 16:18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主管本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2、依法组织管理本辖区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依法组织监督本辖区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4、依法组织监督本辖区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依法对本辖区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的登记注册。

6、依法组织监管本辖区经纪人、经纪机构。

7、依法组织实施本辖区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8、依法对本辖区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行为。

9、依法组织管理本辖区商标工作,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10、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活动。

11、指导挂靠的协会、学会、消费者委员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12、承办市局和赫山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有12个内设股室、2个社团组织、9个工商所、一个公平交易大队,负责益阳市赫山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2、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核定编制116名,截止2017年12月实有在编人员116人(行政及参公编制99名、工勤编制17名);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76人。

 

第二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表8无数据,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17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 年度收入总计1978.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96万元,增长14%;支出总计1978.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9.96万元,增长14%。2017年度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5、2016年度的预增基本工资及津补贴。

二、2017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97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4.89万元,其他收入33.2万元,上年节余20.15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978.24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63万元,占 91%;项目支出165.63万元,占9%。

四、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7.38万元,增长14.6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909.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10.89万元,增长11%。

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24.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82.61万元,增长14.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基本支出1776.63万元,占 91%;项目支出165.74,占9%。

六、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6.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5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费、绩效工资;公用经费支19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七、关于益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赫山分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35.22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9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1台),完成预算的40%,较2016年34万元下降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国内接待费2.31万元,共接待77批次),完成预算的1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益阳市赫山工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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