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7-28 16:3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教科文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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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单位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信访维稳、收集经济信息、招商引资、沟通与长沙有关部门工作联系、搞好有关接待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益阳驻长办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单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6名。现有在职在岗人员6人,其中副处级实职1名,正科级实职1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实职1名,事业编制人员2名。退休人员7名,内退、分流人员6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为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决算仅包括本单位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益阳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 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单位2016年度收入总计186.4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22万元,增长14%;支出总计17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9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调增工资、完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拨入各县市维稳资金等。

 

二、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86.4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75万元,占 92%;其他收入15.7 万元,占8%

 

三、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7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8万元,占 73%;项目支出48.82 万元,占27%

 

 四、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18万元,增长3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98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调增工资、完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拨入各县市维稳资金等。

 

五、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0.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5.18万元,增长3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7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98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调增工资、完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增加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4万元,占95%

   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4万元,占3%

   221(类)住房保障支出3.97万元,占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 83.5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及福利支出。

2. 201(类)03(款)02(项)财政拨款支出48.8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招商引资等费用。

3. 201(类)03(款)08(项)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支出。

4. 201(类)03(款)50(项)财政拨款支出3.5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5. 201(类)03(款)99(项)财政拨款支出12.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6. 210(类)05(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4.64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支出。

7. 221(类)01(款)01(项)财政拨款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其他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 8.48万元。主要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支出等

七、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市人民政府驻长沙办事处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9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5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占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6万元,占56%。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支出,严格预算约束。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因公出国(境)的开支内容: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2

运行经费支出:3.73万元,主要用于小修保养、加油、通行费及停车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4.7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接待1100多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招商引资收集经济信息、沟通与长沙有关部门工作联系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6年初财政预算批复为124.76万元,本年支出124.76万元。

2016年部门决算本年收入186.45万元,本年支出177.01万元。部门决算收入比预算增加61.69万元,部门决算支出比预算增加52.25万元。主要原因: 调增工资、完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拨入各县市维稳资金等未申报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1万元,较上年增加13.42万元,增减30%,主要原因是会务费、印刷费、物业费、维稳费用等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益阳市长沙办事处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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