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0 19:57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处系益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收集了解各方重要经济信息、沟通与北京有关部门工作联系,配合益阳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北京开展联络沟通、招商引资、驻京维稳劝返等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系由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管、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处内设职能科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科,财务科。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部门决算包括: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部门决算本级决算。

序号

单位名称

1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

2

 

3

 

4

 

5

 

6

 

第二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收入总计596.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5.09万元,增长4.39%;支出总计690.5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9.16万元,增长27.55%。主要原因:增资。

二、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9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41万元,占61.25%;其他收入231.17万元,占38.75%

三、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69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3万元,占34.98%;项目支出448.98万元,占65.02%

四、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95万元,下降8.04%;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82万元,下降6.54%。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五、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65.4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95万元,下降8.0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8.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8.73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内控制度,精简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68.9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8.67万元,占97.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2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5.43万元,占1.4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74.1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财政拨款支出274.4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支出。

3.信访事务财政拨款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支出。

4.商贸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财政拨款支出 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经费保障。

6.住房保障财政拨款支出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

六、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27.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八、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完成预算的79.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的16.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完成预算的62.4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5.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占21.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9万元,占78.13%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在三公经费支出上严格把关,杜绝不合法操作,确保所有支出从严从实。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4

运行经费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油费、车辆保险、维修费、通行费等。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11.9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接待820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北京市有关人士及招商引资工作等。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本部门按照有关政策文件和市财政局要求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本部门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编制、同步申报。经市人大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批复给本部门作为预算执行和监督的依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年初部门预算:收入总计278.65万元,支出总计278.65万元;年中调整预算:收入总计596.58万元,支出总计690.51万元;年末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96.58万元,支出总计690.5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6万元,较上年减少8.27万元,减少23.15%,主要原因是:大幅缩减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其中1辆是接送领导干部用车,其余3辆接送上访人员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北京办2018年度决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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