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1:0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分类指导所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二)负责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普法稳定等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审批所属单位党组织的设置,指导换届选举。协同主管部门做好所属单位党组织领导成员的考核、任免、培训工作。抓好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党员工作。
   (五)指导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研究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和办法,了解各单位党员和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
   (六)领导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指导所属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查处有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有关问题,按有关规定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七)领导市直机关党校,制订党务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和宣传部三个部室,下设一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直机关党校(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站),正科级。

按有关规定设置益阳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市直纪工委),为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受市纪委、市直工委双重领导。

市直机关工委行政编制为11名。领导职数:工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纪工委书记1名;主任、部长(科级)3名。

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市直机关党校(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站)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配校长(站长)1名。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总计32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09万元,增长13.85%;支出总计329.6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09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和津补贴上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也相应增加;根据工委业务工作需要,新增项目经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10万元;还有市纪委监委下拨“2018年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等。

二、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316.2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21万元,占 100%

三、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31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31万元,占79.72%;项目支出64.72万元,占20.28%

四、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91万元,增长12.8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99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和津补贴上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也相应增加;根据工委业务工作需要,新增项目经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10万元;还有市纪委监委下拨“2018年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等。

五、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6.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5.91万元,增长12.8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9.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1.99万元,增长15.16%。主要原因:2018年工资和津补贴上调,住房公积金、社保等也相应增加;根据工委业务工作需要,新增项目经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10万元;还有市纪委监委下拨“2018年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专项工作经费”15万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1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3.01万元,占88.7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3万元,占2.46%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9万元,占4.64%4、住房保障支出13.4万元,占4.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03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 183.11万元,2013101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35.18万元, 2013102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47.72万元, 2013602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万元,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费用等。

22011102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

 3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14.79万元, 主要用于支付医疗保险金;

 

六、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4.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4.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1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说明。

八、关于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完成预算的37.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的9.67%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3万元,占9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占9.93%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公务车辆使用,降低车辆运行费。二是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接待费,从严控制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0台,保有量1

运行经费支出:2.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拥有车辆1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25人。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接待省直工委、兄弟市州直机关工委和区县直工委领导等。

 

九、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我委无重点项目支出,对整体支出做了预算绩效。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加强了职能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加强预决算公开力度,严控三公经费,使之逐年下降,完善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资金,广泛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一)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

1.宣传教育指标:1)抓好市直机关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按照市委要求,组织开展市直部门的市管干部参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测试。(2)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结合“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活动,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一场知识竞赛、一场主题诵读会、一场专题教育片)。(3)宣传推介一批优秀党员、一批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批优秀基层党组织。(4)完成省直工委下达的年度调研宣传信息任务。

2.基层组织建设指标:1)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开展“五化”建设:制定《关于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支部“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举办市直机关基层“五化”建设工作培训;组织党建示范点单位和创建示范点单位开展“五化”建设工作学习交流;组织召开“五化”工作现场交流活动。(2)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组织按期换届。(3)承办市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责任述职评议;(4)开展党建工作季度督查考核,综合督查情况开展对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5)督促指导符合条件的市直单位成立机关纪委。

3.基层组织生活指标:1)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求,督促、指导、参与部分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2)督促指导市直单位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4.党务培训指标:组织举办5期培训班(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1期发展对象培训班、1期党务干部培训班、1期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班、1期新党员培训班)

5.纪检监察指标:1)抓好全市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并下发《2018年市直机关纪检工作要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2)抓好执纪问责工作。按规定受理审理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干部违纪案件,做到应审尽审。(3)推进机关纪委建设。督促各市直单位党委按照规定程序成立机关纪委,配备人员到位。并组织开展机关纪委干部培训。

6.预决算公开:2018年,按照上级的要求,我委在财政网站和《益阳机关党建网》上进行了预决算公开。

7.资产管理:我委进一步加强资产的管理,制定了《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完善了固定资产档案,严格报批、销审等手续,做好资产登统计工作,保证单位无资产流失现象。

8.三公经费控制:2018年初市财政批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2.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3万元。

9.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2018年,我委对《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支出管理制度》、《中共益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采购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财务内部管理。

10.项目绩效总目标完成情况:2018,我委完成了绩效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度年初预算安排收支253.3万元,年终决算为316.21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按政策增加人员经费;二是增加项目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65万元,较上年增加8.73万元,增长44.43%,主要原因是:去年行政运行指标少,都列入了项目支出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市直机关工委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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