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7-31 20:1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概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为离休老干部提供休养住所与相关服务;

组织市直单位离退休老干部开展政治、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组织及管理老干部各个协会的社会活动。

(二)机构设置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是副处级全额事业单位,内设四个科室:

办公室、活动科、教育科、休养科。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单位部门决算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总计583.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2.83万元,增加32%;支出总计528.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71万元,增加17%。收入增加的原因是8个协会增加了拨款收入;协会其他经费增加,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协会活动增加及绩效考核奖励增加。

 (二)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58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54万元,占81%;事业收入48.61万元,占8%;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占4%,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69万元,占7%

 (三)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16万元,占71%;项目支出151.55万元,占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第四部分  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54万元,增加28%;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31.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8.46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收入增加的原因是财政协会拨款增加;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年底部分费用尚未支付。

 

 第五部分   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7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54万元,增加2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29.5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6.46万元,减少4%。主要原因:收入增加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支出减少的原因年底部分费用尚未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行政运行类支出 216.16万元,占5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149.55万元,占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7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4.36,4%

 

第六部分  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5.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支出3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电费、工会经费。

 

第七部分  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增长2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万元,200%。主要原因:彩票公益金弥补志愿者协会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占200%

 

 第八部分  关于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的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的2%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未发生大修费用。

 

第九部分   关于 2018 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结果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益阳市老干活动管理处无预算重点绩效项目,故本表无数据。

第十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2018年预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12018年预算收入:管理处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416.5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76.53万元,财政专户非税收入4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9.52万元,增加27%。主要原因:增加协会经费16万、老年大学办学成本增加10万元、老年大学学费非税收入增加8万、增人增资、医疗、住房保障、党建经费等55.52万元。

22018年预算支出:管理处预算支出合计416.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15.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61万元;比上年减少53.15万元,同比增加27%,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协会经费16万、老年大学办学成本增加10万元、老年大学学费非税收入增加8万、增人增资、医疗、住房保障、党建经费等55.52万元。

32018决算收入:2018年度收入合计58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4.54万元;事业收入48.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6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6.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9万元。

42018决算支出:2018年度支出合计52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74.5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4万元;基本支出27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85.46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7.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行政运行类支出 216.16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支出149.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36,比去年同期减少21.18,减少8%,减少的原因是部分社保年底尚未支付。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益阳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没有政府采购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价100万正以上专用设备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的刊物发行收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国债协会、中国会计学会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市老干部休养活动管理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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