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益阳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2015年—2017年益阳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益教通【2015】53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198号)等文件精神,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7月5日至9月5日对2016年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市人民政府成立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副市长黄东红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教育局局长、市文体广新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市文体广新局副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主要负责选派校长、体育教师和学生参加各级足球培训及讲座,组队参加省级足球联赛,利用体育课、课外活动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足球活动和比赛。市文体广新局主要负责市级足球比赛的组织和专业技术指导、培训,协同教育部门组队参加省级足球比赛,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检查、评比等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2014年11月26日,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全国电视电话会上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抓好青少年足球、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指示精神。2015年2月7日,经国务院办公厅会议审议通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对足球改革发展给予倾斜支持。2016年,省、市预算共安排项目资金349万元,其中省级199万元,市级150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级足球试点学校建设,加强高水平运动队及基地建设,推进学校体育教学改革及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改进和完善体育设施,引进足球师资和专业人才,推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益教通【2015年】53号文件规定的目标任务,项目单位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1、特色学校建设。2015—2017年规划建成国家级足球特色学校60所、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学校)100所。经核查,2016年实际完成国家足球特色学校18所,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41所;2016年实际完成市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36所,截止2016年底,已完成90所。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
2、师资配备。2015—2017年规划:(1)中心校以上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教师;(2)培养100名左右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 200名左右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3)组建10名左右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讲师团。经核查:(1)全市共有中心校127所,截止2016年底,具有足球专业教师资质的仅有42人,离目标差距较大;(2)已培养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80人(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仅49人,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3)已培养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20名,但未组建足球教练讲师团。
3、参与人数。2015—2017年规划:(1)全面普及校园足球课程,90%以上的在校中小学生参与校园足球活动;(2)50%以上中小学校将足球纳入体育艺术“2+1”活动;(3)每名中小学生每周不少于1小时的足球运动锻炼,(4)40%以上的中小学校能够基本掌握足球运动技能。经核查, 截止2016年底,全市共有普通中小学校888所,(1)已开展足球运动的中小学校445所,普及率为50.11%,离目标有一定差距;(2)已纳入体育艺术“2+1”活动的中小学校179所,仅为中小学校总数的20%,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3)每周开展不少于1小时足球运动锻炼的的中小学生仅 56%,该项离绩效目标差距较大;(4) 能够基本掌握足球运动技能的中小学校为31.87 %,按时间进度完成了该项绩效目标。
4、场地建设。2015—2017年规划:(1)确保每个中心校有一个标准的足球教学场地,完小以上学校均建有满足本校足球教学的场地;(2)所有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现训练场地人造草坪覆盖;(3)所有中小学配齐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开展校内足球运动的必备器材。经核查,截至2016年底,(1)已建成了标准足球教练场地的中心校38所,占中心校总数(127所)的30%,建成满足本校足球教学场地的完小73所,占完小总数(398所)的18.3%;(2)已建成人造草坪覆盖训练场地的足球特色学校37所,占已建成足球特色学校总数(41所)的90%;(3)足球场地、器材基本满足要求的中心学校84所,占中小学总数(888所)的18.88%。除人造草坪覆盖训练场地的足球特色学校项目按时间进度基本完成绩效目标外,其他项目均未完成。
5、足球联赛。2015—2017年规划:(1)构建完善的市级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即小学甲组、乙组、初中组、高中组四级比赛体系;(2)建设校园足球精英梯队,拥有能够参加省级以上足球比赛的球队4-5支。经核查,截至2016年底,(1)已构建较完善的市级校园足球联赛体系,仅市级全年举办足球联赛比赛场次150场;(2)已建成精英足球队小学组2支(赫山二小、朝阳国际)、初中组3支(海棠、益师、朝阳国际)、高中组2支(市第十三中学、箴言中学)。基本完成该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2016年,省、市级预算拨付项目资金349万元,各区县(市)资金到位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拨款年月 |
拨款单位 |
省级 |
市级 |
合计 |
1 |
2016.8 |
市本级 |
41 |
105 |
146 |
2 |
2016.8 |
赫山区 |
111 |
19 |
130 |
3 |
2016.8 |
资阳区 |
19 |
10 |
29 |
4 |
2016.8 |
大通湖区 |
12 |
6 |
18 |
5 |
2016.8 |
安化县 |
4 |
|
4 |
6 |
2016.8 |
桃江县 |
4 |
10 |
10 |
7 |
2016.8 |
南 县 |
4 |
|
4 |
8 |
2016.8 |
沅江市 |
4 |
|
4 |
|
|
合 计 |
199 |
150 |
349 |
该项目实际支出567.04万元,其中:校园足球活动(比赛、训练等)支出232.83万元、场地建设(维护)及器材购置支出130.56万元、获奖学校奖励资金98.32万元、校园足球培训及宣传费支出88.37万元、调研及督促检查支出9.88万元、保险支出7.08万元等(详见附件12—2:2016年度全市校园足球项目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明细表),超过预算安排资金218.04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根据相关单位及学校足球建设情况,项目单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经区县(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学校,按相关规定使用,暂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该项目实施基本规范:一是制定规划,完善制度。市委、市政府已将校园足球发展纳入“十三五”重点规划,并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出台了《关于印发益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单位制定了《2015年-2017年益阳市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意见》、《关于对全市2016年校园足球试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等制度。二是完善标准,加强创建。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益阳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学校考核评分细则》要求,开展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级试点学校创建,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三是组织评估,加强验收。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申报校园足球试点学校进行了考核评估,对特色学校进行了综合认定。四是加强人员培训。通过开展国家级特色学校校长、教练员及裁判员等培训,逐步提高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水平,促进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五是严格检查,消除隐患。通过开展校园足球活动风险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六是加强宣传,形成氛围。组织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多种活动,如绘画、征文、啦啦操等比赛活动;利用学校网站、广播站等校内资源,宣传足球文化,开展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组队参加省级比赛和省级以上校园足球夏令营活动,开展校园足球体验式活动;主办足球论坛等。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我市校园足球发展建设绩效完成情况,了解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及项目实施等是否规范,督促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和费用开支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198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收集了有关资料,设计了各种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教育、文体等相关部门和学校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和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工作组深入市级7个单位和学校开展了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4分,被评为“良好”等级(详见附件12—3:2016年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了我市校园足球发展整体水平提升。截止2016年底,我市已建成校园足球全国特色学校41所,市级校园足球试点学校90所;已开展足球运动的中小学校445所,达50.11%;每周开展不少于1小时足球运动锻炼的的中小学生达 56%;已建成小学、初中、高中组精英足球队7支,举办各类足球比赛150场次。通过足球特色学校、试点学校建设,有效带动了全市足球水平提升。2016年,我市代表队荣获全省校园足球初中总决赛男、女一等奖,代表湖南省参加全国校园足球夏令营,荣获西南赛区第一名、全国总决赛第四名。
(二)加大了校园足球设施建设力度。通过项目建设,全市各类学校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大为改观,73所完小以上学校均建有满足本校足球教学的场地,37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现训练场地人造草坪覆盖,其中箴言中学被评为省高中较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基地。
(三)师资力量明显增强。通过对体育教师等人员培训,全市拥有足球专业资质的教师42人,培养了有资质的足球教练员80人、有二级资质的足球裁判员49人 ,高水平校园足球教练20人,逐步提高了足球师资水平。
(四)校园足球活动开展逐步规范。一是将足球课纳入体育课程,全市70%以上的学校已开展足球课,并把足球项目纳入阳光体育运动中;二是大部分学校建设足球队,其中精英队有6支,均能代表我市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三是比赛活动规范。2016年市级举办足球比赛3次,场数280余场。每个区县(市)均举办了1次以上比赛,场数超过700场。另参加省级、国家级比赛7次,场数超过70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足球场地建设、器材配备、教练培养、人员培训、比赛开展等均需要较多资金,仅一个3—5人标准足球场需要资金近30万元。目前,项目资金完全依赖财政投入,来源渠道单一,2016年,省、市两级共投入资金仅349万元,其中安化、南县、沅江仅4万元,很难保证足球运动正常开展,更谈不上完成益教通【2015年】53号文件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是场地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对场地要求较高,受客观条件限制,大部分学校在场地建设方面仍存在较多困难,一是校园面积有限,周边无发展空间,无法建设足球场地;二是建设资金不足。即使已建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其标准场地仅为15%,市级试点学校基本没有标准场地,普通场地也仅为65%,无法满足开训、开赛需要。
三是师资力量有待加强。目前,全市共有普通中小学校888所,有专业资质的教师仅42、有资质的教练员仅80人、有二级资质裁判员仅49人,离目标要求差距较大。
四是资金分配有待规范。项目资金分配偏重于市本级及资阳、赫山两区,除桃江安排10万元、大通湖安排6万元外,安化、沅江和南县各安排4万元。项目单位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标准和申报、评审机制,分配结果也未公开。且资金拨付滞后,影响了足球活动的开展。
七、建议
(一)多渠道筹集项目资金。由于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刚性需求不断增大,仅靠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足球学校建设需要。一是适当增加财政投入,加强场地建设、器材配置、师资培训等;二是探索建立校园足球发展专项资金,协调彩票公益金,安排适当资金用于特色学校创建及足球运动开展;三是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中挤出适量经费,用于校园足球运动开展;四是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弥补资金不足,支持校园足球事业发展。同时,各部门、学校应严格财务核算,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开支情况。
(二)健全项目资金分配制度。项目单位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申报程序、资金评审机制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并及时拨付到位。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项目单位应根据财力情况、资源状况、目标要求、建设重点、优先方向等制定切实可行的绩效目标。不考虑财力和资源实际的目标只能是空中楼阁,终究无法实现。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