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合格学校建设(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益政发〔2013〕10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益财绩[2014]126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委托中介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5]155号)、《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合格学校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益财绩[2017]197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受市财政局委托,我公司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7年7月20日至8月15日对2016年度市合格学校建设(奖补)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市教育局(以下简称项目单位)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学校布局调整,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合格学校建设为突破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边远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目前,该局现有人员编制 62 人,实有人数65 人,内设办公室、督导科等21个科室、4个直属事业单位。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教育机构1399个(其中市级7个),其中小学398所、初中192所、普通高中34所、职业高中21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幼儿园750所。
(二)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省的决定》(湘发2007年18号)、《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湘教发[2008]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合格学校建设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67号)等文件精神,为了积极推进我市合格学校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全市教育工作会议明确市级预算将适当安排资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进行奖补。2016年,市级预算安排项目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对当年建成的合格学校进行奖补。
(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教育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校(园)名单的通知》(湘教通〔2016〕47号)要求,截止2020年,我市应建成合格学校787所。2016年,我市申报合规学校建设44所,实际建成44所,截止2016年,我市共建成合格学校601所,完成了该年度目标任务。全市合格学校建设情况如下表:
单位:所
序号 |
名 称 |
目标任务 |
实际建成 |
尚未建成 |
||
截止2020年建成数 |
2016年建成数 |
截止2016年已建成 |
2016年建成数 |
|||
1 |
市本级 |
3 |
|
3 |
|
|
2 |
资阳区 |
63 |
5 |
65 |
5 |
|
3 |
赫山区 |
120 |
7 |
116 |
7 |
4 |
4 |
沅江市 |
96 |
6 |
89 |
6 |
7 |
5 |
桃江县 |
145 |
5 |
99 |
5 |
46 |
6 |
南县 |
107 |
5 |
99 |
5 |
8 |
7 |
安化县 |
236 |
16 |
113 |
16 |
123 |
8 |
大通湖区 |
17 |
|
17 |
|
|
|
合计 |
787 |
44 |
601 |
44 |
188 |
二、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2016年,经项目单位考核评定,市级预算拨付项目资金:市教育局10万元、赫山区学校7所资金70万元、资阳区学校5所资金40万元、安化县学校16所资金20万元、桃江县学校5所资金20万元、南县学校5所资金20万元、沅江市学校6所资金20万元。其中用于教学楼、运动场、校园绿化及相关设施等建设支出161.5万元,各类设备设施、器材等购置支出27.5万元,检查、验收等其他支出11万元。
根据各合格学校建设情况,项目单位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有关程序审批后,经区县(市)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至各学校,按相关规定使用,暂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
三、 项目实施管理情况
该项目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年初,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将合格学校建设名单、建设规划报项目单位,并按要求建立“月报告、季自评、年中检查、年终考核”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培训。按照“校园规划合理、教育队伍配备规范、教学功能室及设施设备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教育教学管理规范”等合格学校建设标准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培训。三是加强检查督促。项目单位组织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加强对合格学校建设的检查督促,定期召开进度调度会,督促建设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四是严格评估验收。按照合格学校建设要求,各建设单位在自评的基础上,省、市教育部门组织对合格学校建设进行评估验收。五是发放项目资金。经验收合格的学校发放适当的项目资金。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全面分析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等情况,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完善资金分配、管理等制度,规范项目实施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益财绩[2017]19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按下列步骤开展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我公司抽调专人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联系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实施时间。
2、实施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步骤:(1)召开座谈会。组织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该项目有关情况介绍。(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资金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项目立项、评审、验收等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五、绩效评价结果和主要绩效
根据该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该项目整体绩效分值100分,实得84分,被评为“良好”等级(附件11—2:2016年度合格学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主要绩效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学资源逐步均衡。2016年,全市新建合格学校校园面积新增5800余㎡,新建校舍3栋、建筑面积1100余㎡;维修改造校舍6栋、建筑面积6200余㎡;维修运动场面积4100余㎡;新建围墙700余米;新增绿化面积1200余㎡;添置食堂等设备设施5套。同时,按标准配置了一批教育教学、体育、卫生等器材,学校配套设施大为改观,师生学习、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二是学校管理逐步规范,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各学校基本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定期召开教代会,实行了民主治校,同时,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及时公示检查结果。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制定了安全管理制度和多种安全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实行均衡编班,坚持德育为首,积极开展各项德育活动和文体活动,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执行教学常规管理,坚持按部颁标准开设课程,加强校本教研与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听课、评课、教学比武等教学教研活动,促进了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学生学业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体质健康合格率基本达标。
三是基本满足就近入学,逐步化解大班额问题。老百姓向往优质的教育资源,千方百计把孩子送到城区优质学校就读,是造成大班额的主要原因。通过合格学校建设,逐步使全市学校人均校舍面积、校园环境、教体设施、课堂教学和师生生活条件逐步达到省优标准,把优质教育资源送到老百姓家门口。2016年建成合格学校新增教学班级82个,净增学位数4360个,逐步化解了市区优质学校大班额问题。
四是提高了合格学校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实施奖补,肯定了合格学校建设取得的成绩,解决了部分学校建设资金缺口,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建设单位的积极性。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资金投入有待进一步增加。近年来,尽管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教育资金投入,但仍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要。由于历年来教育投入有限,部分农村学校校舍破损,设备设施陈旧,功能不全,配置标准不高,新建、改扩建校舍,添置设备设施需要较多资金。同时,由于当地财力有限,农村地区教师收入普遍偏低,导致教师流失,影响师资队伍稳定。
(二)教师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教师年龄老化,老方法、老套路不能适应新的教学思路,存在年轻教师匮乏的问题,学科结构不合理,农村学校艺体课、英语课教师缺少,体育、美术教学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不足,部分教师不能使用普通话教学。
(三)项目资金分配有待规范。除项目单位工作经费外,资金分配偏重于资阳、赫山两区,安化、桃江、沅江和南县平均分配,大通湖未列入分配范围。项目单位未制定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分配标准和申报、评审机制,分配结果也未公开。
(四)建设单位财务核算有待加强。建设单位合格学校建设资金未单独列账核算,纳入日常经费统一开支,无法全面、及时、准确反映项目开支情况。
七、建议
1、健全资金分配制度。项目单位应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分配标准、项目申报程序、资金评审机制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
2、加强财务核算。各建设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对项目资金单独列帐核算,全面、准确、及时反映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