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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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财综指〔2014〕211号
根据《益阳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施办法》(益政〔2008〕3号)、《财政部关于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财综〔2014〕11号)、《关于下达2014年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益房发〔2014〕13号),经研究,现拨付你区县(市)、单位市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万元,专项用于你区县(市)、单位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支出。此款项列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120704),列支出经济科目“其他资本性支出”(310)。
请你区县(市)、单位及时拨付资金,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4年市级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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