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本级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8 14:40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债务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通知》(财预〔2021〕110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专项债券用途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市本级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详见附件。

附件1.市本级部分专项债券资金用途调整明细表.pdf

附件2.调整后项目财务评价报告、法律意见书、融资平衡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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