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解2018年度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92号)、《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号)和《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的通知》(益财社〔2018〕30号)精神,我市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在1月30日前已解缴第一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第二批大病保险基金需在8月31日前上解完毕。为做好2018年度第二批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上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与财政局按2018年度参保人数和2018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计算全年度应上解资金,在剔除第一批已上解资金额后的余额做为第二批应上解资金,于8月31日前上解至益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资金账户。具体上解明细见附件。
二、请各区县(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大病保险基金上解至益阳市财政局大病保险资金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 益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拨付专用户
账 号: 439661000018010390607 -00008
开 户 行: 交通银行益阳分行营业部
上解资金时请在银行汇款单上注明:“2018年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
附件: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及应上解大病保险基金情况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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