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9】120号
发布时间:2019-09-12 17:31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市本级预算安排情况,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请列入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经济科目列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益财预【2019】205号)精神,省财政对省直管县待遇系数为1.1,对非直管县(区)的待遇系数为1.0,根据2019年省级财政补助市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资金额度,市财政按0.1的系数补助市辖区(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

请你区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2019911

 

附件:

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名称

2019年省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市财政补助系数

市财政补助资金

 

备注

资阳区

97.1

0.1

9.71

 

赫山区

240

0.1

24

 

高新区

26

0.1

2.6

 

合计

363.1

 

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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