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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3〕143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你区、单位2024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
该资金收入请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收入功能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299“其他公立医院支出”,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整体绩效目标表和各地区域绩效目标表(省卫健委另行分解下发),切实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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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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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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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单位 |
分配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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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中心医院 |
3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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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
2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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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妇幼保健院 |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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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 |
18.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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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
12.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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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医专附属医院 |
1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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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区 |
1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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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区 |
8.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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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湖区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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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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