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第二批)的通知
益财预〔2021〕244号
发布时间:2021-09-16 11:2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第二批)的通知》(湘财预〔2021〕172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21年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    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和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指标收入列2021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1年政府支出功能科目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代码为Z135080000026。

二、此次中央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各地绩效目标表将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另行下发,请按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2021年中央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第二批)安排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9月10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第二批)分配表

单 位

伤残人员

三  属

享受定期补助人员

参战退役

合计人数

分配资金
(万元)

备  注

资阳区

272

48

1892

583

2795

4.0

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资金按四区享受医疗补助的人数分配(11.4万/7974人*各区享受医疗补助对象人数)

赫山区

632

101

2164

1483

4380

6.26

大通湖区

31

10

58

371

470

0.67

高新区

61

14

147

107

329

0.47

  

996

173

4261

2544

7974

11.4

资金来源

湘财预〔2021〕172号 1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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