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
益财预〔2021〕195号
发布时间:2021-08-03 08:53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湘财预2021〕107号),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      万元。收入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请列2021年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2100499“其他公共卫生服务”,政府预算支出分类科目列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或505“对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

该项资金纳入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按要求做好直达资金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地绩效目标表将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下发,请各单位认真对照绩效目标表,加快支出进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完成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任务。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将对各地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

 

附件: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日

 

 

 

 

 

 

 

 

 附件:

 

2021年中央补助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经费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小 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全科医师转岗培训

助理全科医师培训

县乡村卫生

人才能力培养

市中心医院

302.84

30

225

 

47.84

第一中医医院

27.5

 

 

14

13.5

医专附属医院

24

 

 

24

 

市第四人民医院

9.18

 

 

 

9.18

赫山区

8.1

 

 

 

8.1

资阳区

6

 

 

 

6

桃江县

6.9

 

 

 

6.9

沅江市

6.3

 

 

 

6.3

安化县

7.8

 

 

 

7.8

南县

6.3

 

 

 

6.3

大通湖区

4.5

 

 

 

4.5

合计

409.42

30

225

38

116.42

资金来源:湘财预〔2021107409.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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