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益财社指[2017]7号
发布时间:2017-08-15 17:5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支持各区落实就业政策,切实做好促进就业工作,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湘财社指〔2016〕145号)经研究,决定下达你区就业专项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预拨的资金,支出列入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第20807款“就业补助”相关项,经济科目列入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各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通知市县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湘财预〔2010〕210号)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各区要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规定,尽快启动相关项目申报评审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各区要贯彻落实湘人社发[2016]22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考评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附件:预拨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  日

 

 

 

 

 

 

 

 

 

 

 

 

 

附件:

 

2017年就业专项资金分配表(总表不下发)

 

单位:万元  

单  位

2016年分配额

本次拨付2017年补助额

备  注

市本级

10661

7274

益阳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

资阳区

2765

1716

 含预拨代发市直军队人员就业援助24万元

赫山区

3476

2325

 含预拨代发市直军队人员就业援助350万元

大通湖区

1157

775

 

高新区

396

265

 

合  计

18455

12355

湘财社指〔2016〕145号拨付比例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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