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益阳市财政局“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益财社〔2021〕232号
发布时间:2021-09-16 14:44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益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纪办〔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情况,现将《益阳市财政局“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益阳市财政局“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和市政府、市纪委监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落实“清廉医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按照《中共益阳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益纪办〔2021〕13号)文件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用改革的办法着力解决医保基金不合理使用现象,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侵占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保命钱”,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合理使用。

二、工作职责

根据益医协办〔2021〕1号文件职责分工,市财政局参与集中整治检查督导工作,指导基金财务监管检查与规范工作,做好集中整治检查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三、组织保障

为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益阳市财政局成立了“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正良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丁菊连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惠贤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员:驻局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预算科、行政政法科、办公室、社会保障科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社会保障科,丁菊连兼任办公室主任,蔡俊辉、叶学军任办公室副主任兼联络员,负责“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日常工作。

四、工作安排

按照市纪委“清廉医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次专项督查工作自2021年8月启动,至2021年12月结束。市财政局将严格对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同时有效加强同医保等部门间协调联动,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8月至9月)。对照医保基金年初预算安排,检查是否按预算拨付资金。

第二阶段:重点抽查(10月)。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开展重点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11月至12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台和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五、工作措施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做好医保基金的防风险、堵漏洞工作,加强医保资金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加强医保基金管理。

1.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按预算安排和进度拨付医保基金。

2.继续协助清理遗留问题。协助市医保局清缴医保基金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构建监管长效机制。

1.强化基金管理。科学编制医保基金预算,加强医保基金运行监测,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2.加强部门协同。按照市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与医保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3.完善内控制度。针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市医保局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内控机制。

4.提升监管水平。积极支持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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