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
益财预〔2020〕315号
发布时间:2020-11-20 15:4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科教文化科 浏览次数: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0〕248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下达你单位(区)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    万元(具体见附件)。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50201学前教育”,政府经济科目“50601对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空白乡镇”公办园建设和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各地要按照《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指标任务>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31号)要求,通过多种渠道增加公办园学位,确保完成增加公办园学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二是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发2016〕7号)等文件精神,本次下达中央资金时,对我省深度贫困县和脱贫摘帽县实施倾斜。各地在确定资助对象时,要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孤残幼儿、烈士子女、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幼儿、少数民族特困家庭幼儿和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幼儿,并重点向农村幼儿园倾斜。

二、各单位(区)要根据本地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统筹中央、省级及市县自有财力安排的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切实解决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规定做好财务和项目信息公开,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

 

 

 

                                        益阳市财政局                 益阳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

2020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资金额度合计

此次下达

小计

中央

省级

小计

市本级及所辖区小计

1134.00

1069.00

65.00

1134.00

市特校

(智多星幼儿园)

0.00

0.00

0.00

70.00

益阳市中心幼儿园

0.00

0.00

0.00

30.00

资阳区

9.00

-2.00

11.00

9.00

赫山区

1021.00

972.00

49.00

921.00

大通湖区

104.00

99.00

5.00

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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