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08 09:32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2016年10月31日在益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胡康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6年市本级及高新区、大通湖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今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券政策要求。
    根据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地方政府债券由各省自发自还,发行和偿还主体为省人民政府。今年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按照资金用途分为置换存量债务政府债券(以下简称置换债券)和新增政府债券(以下简称新增债券)两种,置换债券专项用于偿还经审计确定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当年到期本金,即将银行贷款置换为地方政府债券,不需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新增债券要求用于重大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应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全市及市本级置换债券与新增债券分配使用情况。
    1、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规模上限的通知》(湘财预〔2016〕32号),2016年全市置换债券规模上限为130.65亿元。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大通湖区)51.94亿元,区县(市)78.71亿元。
    截止9月底,省财政已分五批下达我市置换债券额度共计56.24亿元,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大通湖区)21.43亿元,省直接分配到区县(市)34.81亿元。根据上级相关规定,考虑各债务人债务规模、债务结构、今年到期的银行贷款本金等因素,市本级置换债券额度21.43亿元,分配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1.51亿元、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0.14亿元、市水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0.15亿元、市药检所0.06亿元、高新区6.83亿元、大通湖区2.74亿元。
    2、今年,省下达我市2016年新增债券资金16.45亿元,其中,市本级(含高新区)4.44亿元,省直接分配到区县(市)12.01亿元(含大通湖区0.4亿元)。
    市本级新增债券额度4.44亿元中,包括新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3.73亿元,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0.71亿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使用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不列收入和支出,不需纳入预算调整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安排市本级4.18亿元(其中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0.71亿元),转贷高新区一般债券0.26亿元。
    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4.18亿元具体安排如下:一是市一中0.36亿元,用于置换其在建设银行益阳分行的贷款。二是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5亿元,用于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建设融资资本金的注入。三是益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32亿元(其中定向调增限额发行一般债券0.71亿元),主要用于支付“一江三路”项目建设工程款、“两房两棚”项目建设补助等。以上三个单位按有关规定使用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并分别负责债券的还本付息。
    二、关于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省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们组织对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对结转2年以上的结转项目资金等收回总预算统筹管理,目前共收回存量资金1205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存量资金10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存量资金832.7万元、财政专户存量资金717.2万元。
    根据财政部《关于收回财政存量资金预算会计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5〕81号)规定,为避免重复列支,在政府收支科目中单独设置专门反映收回财政存量资金的科目,反映上缴国库但不列入当年预算的资金收支。因此,市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12057.9万元,不需列入预算调整方案反映收支,而在规定的会计科目“其他应付款——收回存量资金”项下再安排使用。此项资金,拟全部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调资和国企改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精神,“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经清理,2015年度市本级有12项政府性基金结转数超过了当年收入的30%,按要求需压减5632万元。拟将此12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563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纳入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统筹安排。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9920万元。由于当年新增的民生项目配套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调资翘尾因素及新增调资政策增支、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新增补贴支出、新增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等经费支出要求,综合考虑新增债券资金和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情况,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调整为419267.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9347.06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7509.75万元,补助区县(市)支出1837.31万元。收支保持平衡。另外,在收回存量资金中安排12057.9万元,不增加当年预算支出。
    (一)可支配财力变化情况。
    经测算,市本级可支配财力比年初预算增加59347.06万元。其中:(1)增加一般债券收入34700万元;(2)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5245万元;(3)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调入5632万元;(4)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770.06万元。
    (二)新增财力安排支出情况。
    预算调整方案拟安排新增支出59347.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一是人员经费增加支出1876.29万元。二是民生项目配套支出6371.48万元。三是当年新增政策性支出4781万元。四是支持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0915.23万元。五是其他支出5403.06万元。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9054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为190545万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文件精神,从今年2月1日起,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应作相应调整。同时,因市场形势变化,土地成交量大幅下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拟作相应调减。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调整为12930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1242万元。相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调整为12930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1242万元。基金收支保持平衡。



附件:益阳市市本级2016年收回存量资金安排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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