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6:19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来源:预算科 浏览次数:


关于益阳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112日在益阳市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益阳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0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高新区、大通湖区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全市预算执行及财政运行情况

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落实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回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据快报统计(下同),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9232万元,为预算的98.24%,增长4.14%。其中:地方税收收入542233万元,为预算的94.44%,增长3.28%;非税收入236999万元,为预算的108.22%,增长6.16%。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59%,下降0.58个百分点。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59366万元,剔除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因素(下同),同口径增长8.64%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68032万元,为预算的117.52%,增长41.51%。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954489万元,为预算的134.94%,增长60.64%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620697万元,增长85.89%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企业养老保险从2019年纳入省财政统筹编制预决算,不再纳入市级社保基金预算。202010月,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按照“统一收支、统一预算、分级管理、统筹使用”原则,由市财政统一编制预决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59529万元,为预算的99.75%,同口径增长4.33%,加上年结余700918万元,收入合计1660447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30218万元,为预算的103.21%,同口径增长6.33%,年末滚存结余730229万元。

2.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0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957万元,为预算的98.87%,增长7.0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73388万元,为预算的93.47%,增长3.29%;非税收入80569万元,为预算的104.36%,增长10.7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5405万元,同口径增长6.5%

市本级和各区县(市)一般公共预算可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5945万元,为预算的69.53%,增长22.33%。其中:国有土地出让收入139393万元,为预算的71.88%(商住用地出让价款的50%延期缴纳),增长75.8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6542万元,增长9.8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0年,市本级9家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共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2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34%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2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34%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0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29719万元,为预算的112.12%,同口径增长12.12%。其中:保险费收入26555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41111万元,利息收入6255万元,其他收入14592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74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79万元。加上年结余362495万元,收入合计892214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2034万元,为预算的109.45%,同口径增长13.63%。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03769万元,其他支出26993万元,转移支出10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6万元。当年结余-2315万元(落实上级社保减征政策,基金收入减收),年末滚存结余360180万元。

3.益阳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高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85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01%,增长3.01%,其中:税收收入966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4%,增长8.63%;非税收入102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2%,下降30.88%;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90.4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3208万元,增长9.71%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49953万元,为预算的98.87%,增长494.64%。政府性基金支出495694万元,为预算的99.17%,增长283.4%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97万元(仅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预算的101.08%,增长6.98%,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912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346万元,为预算的96.3%,增长6.42%。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0078万元。

4.大通湖区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大通湖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892万元,为预算的98.7%,增长4.63%。其中:税收收入11007万元,为预算的96.38%,增长4.22%;非税收入7885万元,为预算的102.12%,增长5.2%。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8.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449万元,增长4.41%

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3948万元,为预算的102.98%,增长83.13%。政府性基金支出33831万元,为预算的110.17%,增长132.84%

大通湖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343万元,下降11.68%,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86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4870万元,下降14.43%。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3123万元。

(二)政府债务情况

2020年,省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33.95亿元,其中新增债务限额74.88亿元。至202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432.91亿元,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其中,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74.71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2.64亿元(其中偿还本金9.86亿元,利息支出12.78亿元)。

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05亿元,其中2020年新增政府债券11.5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6亿元(偿还本金49万元,利息支出35910万元)。

(三)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

2020年,上级下达我市直达资金共计98.43亿元。其中:(1)可自主安排的财力性资金35.6亿元。包括地方一般债券1.1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3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21.48亿元。(2)有专门用途的直达资金30.75亿元。(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32.08亿元,纳入省级统筹。

上级下达市本级直达资金共计21.63亿元。其中:(1)可自主安排的财力性资金6.03亿元(地方一般债券26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4.47亿元、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1.3亿元)。(2)有专门用途的直达资金8.05亿元,包括特殊转移支付1.58亿元、参照直达资金6.46亿元。(3)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助7.55亿元,纳入省级统筹。

(四)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增效服务经济发展。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克难奋进、担当作为,落实落细各项稳增长措施,优化办税服务,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实现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排全省第3位、地方税收占比排全省第4位的创先争优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筹措资金6.31亿元用于患者救治、防疫物资采购、核酸检测、一线防疫人员补助等,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保市场主体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严格执行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减免税费5.9亿元;为开工企业免费提供预防中药,落实国有经营性房产减租政策,市本级减免租金678万元。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再贷款贴息1148万元,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生产;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00万元,出台《益阳市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市县财政为市融资担保公司补充资本金1亿元,支持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全市科技支出6.03亿元,推进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支持科技创新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市财政统筹产业兴市资金1.54亿元,支持省、市重点产业项目,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作用,稳住经济基本盘。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节用裕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市本级继续对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压减10%,对项目支出在上年压减15%的基础上再压减10%。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国有资产处置,加强砂石资源收入征管,归集城市建设资金,保障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和“三保”支出落实到位。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9亿元,全面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等就业政策,支持稳企稳岗稳就业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社保提标调待政策。全市卫生健康支出46.23亿元,重点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市第一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医院建设。全市教育支出59.21亿元,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义务教育大班额化解,落实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推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全市农林水事务支出69.31亿元,支持现代农业“131千亿级”产业工程建设,推进大米、稻虾(蟹)、黑茶等农业产业发展;争取粮安工程转移支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产粮大县奖励、稻谷收购价格补贴等4.22亿元,完善粮食生产支持和储备粮收购制度,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3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市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4. 9亿元,推进“六个一批”、“六大建设”和产业扶贫行动计划,实施“十大脱贫攻坚行动”,确保“两不愁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投入环保专项资金15.45亿元,认真落实中央、省环保督查问题整改,积极支持黑臭水体整治、土壤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禁捕退捕等重点工作,推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做好资金、资产、资源归集工作,确保按期还本付息;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风险排查预警,确保了市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市本级综合债务率显著下降,南县退出风险预警重点地区。

4.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资金监管,加强国库库款动态监测管理和暂付款清理,保障财政安全平稳运行。加强中央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管理,对直达资金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等情况实行全覆盖、全过程、动态化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对3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规范、安全、有效。创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投资评审流程,提高财政评审效能。

5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调整优化市与区财政管理体制,重新明确市区固定收入和市区共享收入,建立规范的分税制和转移支付财政体制,形成成果共享、风险共担、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市区财政关系,增强市区财政保障能力。深化预算编制改革,市财政按照《预算法实施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零基预算”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出台了《益阳市财政局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严格执行“一件事一次办”,完善财税收入互联网征缴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五)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情况

全市财税部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人大意识,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将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预算调整草案、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送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初审。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及时将预算和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情况、绩效评价结果、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情况向社会公开,提高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透明度。办理市人大关于预算执行和预算编制审议意见11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2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34件,整改预算执行审计指出问题7个;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巩固落实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计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了财政管理水平和服务发展的能力。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市财政运行极不平凡的一年,在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下,我们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过“紧日子”要求,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集中财力加强“三保”、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了财政平稳运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一是财税收入增长仍然乏力。全市产业结构不优、重点产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含金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传统优势产业抗风险能力不强,税收减收明显,市县财政缺乏支柱财力支撑。二是收支矛盾更加突出。虽然全市经济持续向好,但财政运行紧张状况没有根本改变,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污染防治、社会保险等刚性支出快速增加,加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和PPP项目付费进入高峰期,市县财政面临巨大压力。三是部分资金绩效不高。有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滞后、效益不高,“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落实不到位。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努力提升财政工作水平。

二、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可用财力情况,汇总各区县(市)预算方案,2021年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预算汇总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9882万元,增长6.5%。加税收返还收入8510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2094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69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673万元,调入资金347953万元,可预计的专项转移支付820087万元,上年结转79074万元,收入总计3676696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可预计财力安排支出3509389万元,同口径增长5.35%。加上解支出4589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97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8444万元。支出总计3676696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3878万元,增长3.36%。加可预计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30729万元,上年结转37524万元,调入资金13727万元,收入总计1185858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40155万元,同口径下降9.38%。加调出资金316491万元,置换债券付息支出1372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5485万元,支出总计1185858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47678万元,增长9.19%,加上年结余729280万元,收入合计1776958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02738万元,增长7.8%,年末滚存结余774220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0798万元,同口径增长6.5%。加税收返还收入163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8316万元,调入资金60556万元,可预计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881万元,上年结转12000万元,收入总计509922万元。按照预算法及上级有关规定,2021年预计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30365万元不列入年初预算,单独编列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使用计划。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365万元,加补助区县(市)支出116916万元(其中,补助区级104808万元,补助省直管县12108万元),上解支出906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3572万元,支出总计509922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68509万元,同口径增长5.31%。加可预计的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700万元,上年结转7300万元,调入资金13727万元,收入总计592236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175万元,同口径增长20%。加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359817万元,调出资金602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000万元。支出总计592236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纳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9家市属国有企业均按30%上缴利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41万元,增长1.26%

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41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13万元;安排项目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上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企业还本付息。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606627万元,增长14.52%其中:保险费收入28979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555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40377万元,转移收入1750万元,利息收入6239万元,其他收入11378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360180万元。收入合计966807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587149万元,增长10.36%。年末滚存结余379658万元。

(三)益阳高新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根据新的市区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014万元,同口径增长8.33%。加上级补助收入55736万元,调入资金54150万元,上年结余8273万元,收入总计166173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435万元,增长13.98%。加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安排支出10107万元,上解支出9883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240万元,结转下年2508万元,支出总计166173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0633万元,同口径增长28.04%。加上级补助收入304949万元,上年结余2337万元,收入总计437919万元。

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81282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安排支出599万元,调出资金54000万元,结转下年203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43791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高新区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围的1家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97万元。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7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347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06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57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336万元,利息收入155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9687万元,收入合计17754万元。

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695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0799万元。

(四)大通湖区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2021年,大通湖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20万元,增长6.5%。加上级补助收入6464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27万元,调入资金38093万元,上年结转469万元。收入总计128050万元。

大通湖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014万元。加上解上级支出2625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394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69万元。支出总计12805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1年,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107万元,增长47.6%。加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52万元,上年结转161万元。收入总计51620万元。

大通湖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014万元,加调出资金38093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52万元,结转下年161万元。支出总计5162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1年,大通湖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01万元,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1年,大通湖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92901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298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751万元,利息收入228万元,转移收入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4500万元,其他收入374万元;加上年滚存结余13123万元,收入合计106024万元。

大通湖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972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817万元。

三、克难奋进、担当作为,全面完成2021年财政工作任务

2021年,是全面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益阳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保持适度支出强度,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财力保障。支持产业强市战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财力支持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发展。围绕“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充分发挥产业专项资金作用,支持数字经济、电子信息、电子商务、先进装备制造、食品医药等重点产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充分发挥“银税互动平台”优势,让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优势,更好的满足优质税源企业融资需要;支持市融资担保公司创新融资担保服务,做大融资担保业务,帮助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通过整合专项资金、申报专项债券、归集资源收入等方式,筹措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高铁、数字产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扩大政府有效投资。支持实施“东接东融”战略,加大乡村振兴、生态建设、交通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支持力度,促力区域协同、布局对应、融合融通、协调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高发展质量要求,努力提升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服务现代农业改革发展,巩固提高粮食供给保障能力,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公办高职院校生均补助等资金,推进全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落实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社保补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城乡特困人员生活与护理、低收入群体临时价格补贴、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等各项社保待遇。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资金投入,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健康益阳”建设。

(三)继续深化财税改革。严格落实《中共益阳市委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市与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财政体制的通知》(益发〔20207号)要求,完善税收征管、国土收入、转移支付、库款缴拨等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保障市区财政新体制顺利运行、落地生效。逐步完善市与区、市与省直管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严控要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新开支出“口子”,严管变相增加基层支出责任和债务。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重点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促进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四)加强立项争资工作。抢抓“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等发展新机遇,认真研判中央和省有关政策精神,对照中央、省重点投资领域和专项债券重点支持方向,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储备,加强向中央和省级对口部门的汇报联系,争取将一批信息技术、“两新一重”、公共卫生、教育事业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省“十四五”规划和“新基建”以及“补短板、强弱项”投资范畴,努力争取上级支持。

(五)规范财政收支管理。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加强财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好国土收入、砂石收入、其他资产资源收入文章,努力增加可用财力。继续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强化预算执行,严控预算外新开支出口子和新增支出项目,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优先保障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必要支出。严格财政资金管理,严控新增出借、预拨财政资金,加强国库库款预警监测切实加强债务风险管控,用好“六个一批”政策,抓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多渠道筹集化债资金,确保按期还本付息;落实债务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加强重大风险隐患排查、预警、督导,抓好化债任务落实,严防财政运行风险

(六)着力锻造财政铁军。牢牢把握财政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定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财政改革、落实市委决策,持续加强财政机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督促全体干部强化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廉洁意识,牢固树立“马上就办”、“只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在资金拨付、库款调度、项目申报、业务指导等方面,主动为部门单位和企业排忧解难,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切工作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提高财政机关服务发展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确保市区财政新体制顺利实施,确保财政工作创先争优。

各位代表,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虚心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锐意进取,为取得“十四五”首战胜利而努力奋斗,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根据《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上解下拨暂行办法》(湘人社发〔201941号)规定,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201971日开始实行省级统筹。企业养老基金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即全省各级各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全额归集省级财政专户,支出由省级财政专户划拨省级企业养老经办机构,再直接下拨市县经办机构,收支全过程均不再通过市县财政部门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办法》(益医保发〔20206号)文件,按照维护公平、风险共济、责任分担、优化服务的基本原则,我市从2020101日开始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全市各级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全额归集市级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医保部门共同核定之后,市本级由市级财政专户拨付至市级医保支出户,区县(市)由市级财政专户拨付至各区县(市)财政专户,再由各区县(市)财政专户拨付至同级医保支出户。目前已建立起包括基本政策、基金管理、风险调剂、信息系统、绩效考核等内容的“1+9”的市级统筹制度框架,基本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本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医疗服务价格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统一”的“五统一”格局。

中央财政直达资金:2020年,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央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抗疫特别国债和特殊转移支付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

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政策:为落实中央《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要求,2020710日我市发布了《益阳市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处置补偿方案》,明确补偿范围为:持有合法有效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主体;为合法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专业合作社(企业)代养且签订代养协议的人工繁育主体;2020224日前,向县级林业部门提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申请且符合条件的人工繁育主体。补偿资金由省、市、区县(市)三级财政按照334的比例承担。

调整优化市与区财政体制:2010年,我市结合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对市与区财政体制进行了调整并沿用至2020年,以前体制存在市级宏观调控能力较弱,财税收入征管划分不规范、市区两级发展积极性不高等问题。

202010月,《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优化市与资阳区、赫山区、高新区财政体制的通知》(益发[2020]7号),明确新的市与区财政体制将从2021年开始运行。新体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做大经济总量、合理划分收入、确保既得利益、保持相对稳定、先调整后规范”的原则,建立了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重新明确了市、区固定收入和市与区共享收入。建立了规范的市对区转移支付制度,充分调动市、区两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共同做大中心城区经济总量和财政“蛋糕”,增强市、区财政支出保障能力,推动市、区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和高质量发展。

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2020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益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益财预[2020]244号),按照“依法管理、勤俭节约、兜牢三保底线、统筹协调、绩效优先”的原则全面推进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基础上,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增强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预算执行约束,重新设定了单位运转经费和项目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零基预算和综合预算管理,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银税互动平台:为了让企业纳税信用更好更快地转化为融资优势,税务部门利用金税三期系统中的信用评价模块,对全市纳税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将纳税信用评价等级较高的纳税人信息传送至“湖南税务银税互动平台”,与银行实现信息共享,相关数据作为银行发放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目前我市已有12家银行接入互动平台,各银行已分别上线税务贷、税融贷等11个“银税互动”信贷产品,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



附件1:2020年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附表.pdf

附件2:2021年预算编制目录.doc

附件3:2021年预算重要事项解释说明.docx

附件4:益阳市财政局2021年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附件5 :扶贫资金益财农【2021】362号.doc2021-2022年益阳市乡村振兴明细et.xls

附件6: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预算情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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