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益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做法被收录至《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与案例》;
紧扣企业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通过清单管理明尺度”、备案管控提效度”、首违免罚显温度”、督查考核加“力度”,益阳市“四度融合”推进涉企柔性执法经验在全省推介;
出台《益阳市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打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对接路径,益阳市“两法衔接”平台案件录入数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资阳区、南县、市市场监管局、赫山区龙光桥街道成功创建为第二批“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智慧渔政”成功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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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益阳扛牢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政治责任,以倾力打造“法治益阳建设升级版”为目标,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为抓手,全力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各项指标落实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益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政府职能体系不断优化
政务服务提质增速。持续完善市一窗受理综合办公系统“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智能监管功能,对改革情况实行静态和动态监管。依托省一体化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做好了本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的填报工作,填报发布率100%。2023年,市本级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数2861项,网上可办率100%,其中“0”跑动次数的事项1837项,跑动“1”次的事项1024项,无跑动2次或以上事项,承诺时限整体压缩率74.1%,处于全省前列。
“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园区放权赋权全面深化,以“服务前移”的方式再次向园区赋权11项审批服务事项,做到应赋全赋。事项“三化”全面落实,发布《益阳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清单发布率实现100%。打造“全国移动政务服务新标杆”,“湘易办”益阳旗舰店接入了“红星云”“市长信箱”等300多个业务应用及2000余个服务场景。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50余类证明材料在3000余项高频单一政务服务事项中落实“免证办”,营业执照和居民身份证免提交实现全覆盖,无车证明、有无房证明等30余种证明可在线开具,实现证明材料由“纸质”到“电子”、从“减证便民”到“无证利民”。开通政策兑现快车,通过对政策进行分类化梳理和颗粒化拆分梳理,对企业进行行业属性、规模属性、收入属性、科技属性等标签化分类,将政策主动精准地推送给企业,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进“营商码”赋码检查,CCTV-13频道《朝闻天下》栏目对我市营商码推广应用进行了报道。
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科学立法。出台《益阳市中心城区资江两岸风貌管控若干规定》,推动资江两岸风貌的规划、建设及管理有法可依。出台《益阳市大通湖湖泊保护管理办法》,为大通湖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致力发挥好政协委员、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新增5个立法联系点,2023年,各立法联系点提出40余条立法意见建议。
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建立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统一登记、归档和管理,2023年,共计审查市委、市政府涉及招商引资、战略合作、融资贷款等领域合同和涉法事务102件,提出审查意见近200条,“三统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51件。管好用好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召开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就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质效和法律顾问履职能力进行布置安排。
持续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组织召开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审核会议,围绕建议事项是否应当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论证和审核。2023年第7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益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并公示市本级6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持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3年,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公示执法事项7.5万余项,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4400台,建立询问室、听证室近200处,全部音像记录随案存档数近2万件,经过法治审核的执法事项1.5万余项。印发《益阳市行政执法能力三年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围绕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等四个方面进行部署,对市市监局、市科学技术局等11个单位开展第一批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验收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动态管理,组织51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格考试。
推行涉企柔性执法。将我市柔性执法举措升级为“一目录、五清单”,市本级共梳理制定柔性执法事项358项。印发《关于编制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的通知》,编制214项企业合规指导建议。全市通过柔性执法方式办理案件4600余件,对6125家企业轻微违规“首次不罚”, 免罚金额2000余万元,涉企执法案件柔性执法率在全省领先。益阳市“四度融合”推进涉企柔性执法常态长效的经验做法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要情与交流》采纳,并在全省推广。
规范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从权责清晰、队伍健全、制度完备、执法规范、保障到位等五个方面对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典型示范创建标准,全市共22个乡镇(街道)通过初评。
强化执法监督实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落实裁判文书“阅核”机制的意见》,实现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全市检察系统完善控告申诉工作机制,组建控告申诉办案团队,“谢琦办案团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称号。打造“侦查实战中心”“治安风险防控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大监管管理中心”,进一步强化警务改革实效。2023年,全市刑事破案数同比上升110%。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检察院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行全覆盖式专项督查。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法衔接”实施通报和督办制度,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两法衔接”平台行政执法案件数量在全省排名靠前。
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普法+案例”滴灌式普法。2023年,30多家“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发布典型案例70个,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城管执法、文化旅游市场整顿等20多个方面。
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创新发展“多元解纷+法治”模式。将多元解纷机制纳入法治化社会治理范畴,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行政复议、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推动全民守法。桃江县婚调工作经验获评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CCTV-12频道《小区大事》栏目予以报道。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深化“分调裁审”和“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指导人民调解化解纠纷10816起,调处成功率93%,诉前调解案例13355件,调解成功率56.8%,民商事一审收案同比下降10.21%,并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推行“复调对接”工作模式。通过行政复议一揽子解决矛盾纠纷,2023年,全市通过“复调对接”模式调解和解案件78件,调解和解率达25%。
扎实公共法律服务系列活动。设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千所连千企”、常态化“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为企业提供合同签订、权益维护等咨询及普法宣传、诉前调解服务,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开展 “法援惠民生”“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等为民办实事活动。2023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00余件,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30000人次,成功为370名农民工讨回工资31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