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县南洲镇东风村一位村民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咨询,其计划自行开凿一口两百米深的水井,想要了解该行为是否需要报备,以及办理相关手续所需的文件材料,希望相关部门能给予明确答复。
接到市民诉求后,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第一时间将工单转派至县水利局。针对村民咨询的自行打井相关问题,县水利局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地方管理规定,作出详细说明:一是依法审批为先,取用地下水须依法办理取水许可和凿井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打井取水;二是少量取水豁免,仅用于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且未使用机电设备抽取地下水,不影响公共供水安全与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可无需办理取水许可证;三是区域管控严格,处于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地下水超采区,原则上不予批准新增自备井;四是违规必究,未经批准擅自打井取水的,将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整改、封井,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同时,工作人员明确告知,若村民符合打井审批条件,有办理相关手续的需求,可携带齐全相关材料,前往南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窗口进行现场咨询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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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周明瑶 喻宏亮责任编辑:文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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