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效履职 守护创新发展“源头活水”
——沅江市人民检察院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综述
检察官在沅江市烟草局仓库了解假电子烟的相关信息。卢静摄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今年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模式,加强知识产权检察机制建设,探索创新了“1+4+N”工作模式,即以个案为支点,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同步审查,综合运用提前介入、公开听证、单位会商、法治宣传等多种方式,办理知识产权案件。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以党建业务融合为引擎,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办理了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检察工作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
创新工作模式 提升知识产权办案质效
“冷某等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致使他人知识产权受到损害,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让其登报致歉的处理决定。”12月15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内,听证员就一起涉嫌非法经营罪案发表综合评议意见。当天的听证会由副检察长李亚主持,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公安、烟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受邀参与,这是该院推进知识产权全面综合履职,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的缩影。
今年以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立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格局和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制定《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规定》,率先创立“1+ 4+ N”工作模式,抽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精干力量成立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切实推动构建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知识产权协同司法保护体系。目前该院通过该模式审查涉知识产权案件6件,开展案件会商10余次,组织公开听证3次,成功办理了益阳市首起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
运用侦协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案件办理
今年5月,沅江市公安局办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的特大电子烟非法经营案,引起了沅江市人民检察院驻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轮值检察官罗剑的注意。经初步介入后,罗剑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除涉嫌非法经营罪以外,可能还存在侵犯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按照工作规定要求,罗剑迅速将该案移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办案团队,开展提前介入。
为进一步查明犯罪事实与侵权情形,办案团队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列明了10余条提前介入侦查意见,建议公安机关在固定非法经营证据的基础之上,全力收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证据,对已扣押的电子烟和会计账目进行鉴定,进一步查明涉案电子烟是否为侵权产品以及侵权数额。
通过检警双方共同努力,一起23人涉嫌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犯罪事实查实,目前该案已被移送法院。
多方协同联动 凝聚保护知识产权合力
今年以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多次联合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工局和市文旅广体局在辖区内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活动,为营造“尊重知识、公平竞争”的社会氛围凝聚保护合力。
9月20日,沅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审查发现,在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案中,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谢某是听力残障人士,为赚取生活费,谢某帮助其他嫌疑人运输非法制造的商标商品。经社会调查,谢某父母均系听障人士,妻子在家照顾父母和年幼的孩子,谢某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经公开听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谢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公开听证会结束后,在院内组织的个案评析会上,检察官助理谌项羽提出了一系列疑问,并建议启动会商机制,邀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会商。
接到通知后,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对该案进行了专题研究,并与检察院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沅江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该局反向移送了《检察意见书》。根据检察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谢某作出罚款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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