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赫山区一加油站通过修改加油枪所属计控主板的计量程序,违法获利258653.18元,被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今年2月24日,赫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抽取该加油站加油机11号、12号加油枪所属的加油机计控主板。经委托生产厂家鉴定,上述加油机计控主板非原厂生产。后查明,当事人于2022年11月11日,通过上门服务人员修改了11号、12号加油枪所属对应的上述计控主板计量程序,当事人使用该未经批准而改动计控主板的燃油加油机,向消费者销售92#汽油32761.21升,违法所得合计258653.1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赫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此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11号、12号加油枪所属计控主板,没收违法所得258653.18元,处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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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陈浩军 李艳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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