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涉水诉求 耐心答疑解惑
市民谭先生反映,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在赫山区乌石村安置区安装自来水管,施工时未采取降尘措施,造成扬尘较大。经现场施工人员核实,接到投诉后,该公司已落实湿化作业,使用机械设备施工时,雾炮机跟随作业面同步开展雾化喷淋,对路面开挖处持续喷淋降尘,确保开挖区域保持湿润,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我在县自来水公司官网看到,水费收费标准是2.35元/吨,但我们小区的水费收费标准是4.49元/吨,差价为什么这么大?”市民李先生拨打12345热线咨询。桃江县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市民,详细解释收费依据。2023年,县发改部门出台文件,明确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维护收费标准,如城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为1.00元/吨(含加压电费);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5元/吨;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伴水征收,标准为0.18元/吨。目前,城市供水执行分类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为2.35元/吨,未包括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水资源费,导致市民误以为公示收费标准与实际缴纳水费存在“差价”。
市民唐先生家住桃江县城,暑假期间人一直在长沙。出门前,家中水费结余60余元,未用水时水表却持续自转。8月中旬,唐先生收到水费欠费短信,要求自来水公司退还费用并更换新表。经县城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因加压泵房高层水压不稳,造成水表自转。工作人员已联系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业维护人员开展调压。由于唐先生仍在长沙,水表自转产生的水费退费事宜,等其回家后再协商处理。
回应用电诉求 排查安全隐患
市民夏先生在益阳来仪湖渔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6.5亩水面种植莲藕,该公司以其偷电为由,切断其农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影响莲藕种植生产。经核实,近日,该公司发现夏先生私接电线偷电,要求其补缴电费,多次协商无果后,对夏先生采取中止供电措施。经泉交河镇派出所现场协调,当天夏先生的农业用电和生活用电已恢复正常供应,镇派出所要求夏先生在7个工作日内补缴电费。
安化县小淹镇肖家村村民肖先生来电投诉,自家鸡舍内立有一根电线杆,打雷下雨时有火花,存在安全隐患,要求迁移电杆。国网安化县供电公司派出工作人员现场核实,该电杆架设时,地块归属另一户村民;后经土地置换,目前,该地块归肖先生所有。工作人员检查了电杆和供电线路,未发现安全隐患,无须迁移电杆。
跟进燃气诉求 疏通入户堵点
家住南县南洲镇大兴坊巷41号的居民赵先生反映,燃气公司天然气管道只铺设到大兴坊巷37号,他多次申请开户,却未能安装天然气。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该片区燃气管网规划只敷设至大兴坊巷37号,目前管网工程尚未开工。赵先生家通气的外接管线需借用39号住户外墙敷设管道,该住户不同意施工,因此暂不具备天然气安装施工条件。后续,工作人员将尽力协调,如有可行安装方案,将第一时间联系赵先生。
沅江市黄茅洲镇志成垸村村民邓先生投诉,去年该村4户村民已缴纳燃气开户费,但天然气至今没有安装。经黄茅洲镇工作人员核实,由于燃气中压管网未覆盖至志成垸村,且施工进度滞后,造成燃气入户安装迟迟未能实施。在工作人员的督促下,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上门向邓先生表达歉意。预计10月份启动管网施工和入户安装工作,届时将赠送一定燃气方量作为补偿。4户村民若有退户意愿,可全额退还开户安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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