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级服务网络 打造养老服务体系品牌
——《益阳市“益老益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解读市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了《益阳市“益老益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从市县乡村四个层面分别明确任务、措施、目标,进一步优化服务供给,深化资源整合,打造优质服务项目,打造养老服务体系品牌。
《方案》明确了未来三年的行动目标,即构建市级统筹,县市区级—乡镇(街道)级—村(社区)级为支撑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建成特色鲜明、层次分明、上下贯通、功能完善、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的“益老益养”养老服务体系品牌,提炼新时代养老服务发展的益阳经验。
优化服务供给 提升供需匹配度
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社会为老服务环境,推动养老服务工作水平显著提升。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养老机构142家,床位总数14108张。全市共有乡镇(街道)92个,已建成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59个,覆盖率64.1%。
“在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不能忽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比如服务供给和需求匹配度不佳问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城乡经济困难家庭的高龄、失能、空巢(留守)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养老服务需求,但购买服务能力普遍不强。我市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大部分是在社区(村)资源布局的基础上整合,场地面积大多在30—100平方米,基础建设投入不足,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比较单一,难以满足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全市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入住老人不多,床位空置率偏高,入住率不到50%。
针对这一问题,《方案》提出,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选址、布局、规模,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用地保障。
市级层面,落实新建居住项目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政策(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和管理),确保新建居住项目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通过补建等方式完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
县(市、区)级层面,对公办养老机构进行“五统一”(空间设计、功能配套、设施配套、装饰标识、文化氛围统一)建设,优先满足兜底保障对象入住需求,支持有集中照护意愿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入住机构。
乡镇(街道)级层面,建设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村(社区)级层面,创建标准化农村养老服务站点,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深化资源整合 实现功能融合
《方案》以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导向,推进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打造家门口的养老院。
技术方面,搭建全市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建设市域“安联网”,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监督管理;优化养老服务中心的智慧电网、水网、气网和热网布局,推进养老服务中心智能感知设施建设;构建“养老服务云”平台,汇聚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发展“医、康、养、吃、住、行”等养老服务。
运营方面,可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如鼓励引导乡镇(街道)养老机构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探索乡镇(街道)卫生院“有病治病、无病养老”的“医中有养”服务新模式;村(社区)采取“政府提供场地、专业机构运营”方式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打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台”。
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整合力度。比如,乡镇(街道)可“关停并转”一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敬老院;对地理位置较好、硬件设施完善、服务保障能力较强的敬老院,通过“四化”(品牌化、标准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成标准化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打造优质项目 提升服务品质
养老不仅仅是单一地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而是需要全方位、高品质的养老服务。为此,《方案》提出,要打造一批优质养老服务项目。
市级层面,做优做强现有市级养老服务项目。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市养老康复中心、社会福利院做优做强养老服务功能,通过改(扩)建、增加配套设施、适老化改造等方式提质升级,建立独立专业运营管理和人才队伍等,提升设施有效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做优做强市级养老服务项目。
同时,拓展新建优质养老服务项目。引导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将具备条件的闲置办公用房、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医院、地产营销部等整合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高标准规划和建设;打造市级集医康养护于一体的高品质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下级养老服务机构发展。
县(市、区)层面,培育社会养老服务“一县一品牌”。支持社会养老机构按照等级标准要求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创建或共享养老服务智慧云平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老年助餐等,构建“养老机构+社区(村)+居家老人”的“云助”智慧居家养老模式。至2027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社会养老服务品牌,满足养老多样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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