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2345热线接到不少企业咨询小微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政策,记者咨询有关部门了解到——

对小微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4-07 09:04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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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小型微利企业,有企业所得税优惠吗?”最近,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到不少企业咨询。记者咨询热线专员及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小微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通过办税服务厅或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直接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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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日报全媒体作者:李星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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