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中国益阳门户网 www.yiyang.gov.cn 发布时间:2024-01-09 12:3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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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23年6月26日至7月16日,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9月15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益阳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来抓,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落实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打好发展六仗结合起来,按期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益阳筑牢生态根基、厚植生态优势。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益阳市坚持政治站位、对标对表,人民至上、群众满意,严查严办、形成震慑,科学整改、实事求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研究制定上报了《益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按要求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锚定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到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益阳。

  《整改方案》明确了3个方面整改工作目标:一是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指出36个问题,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8个,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21个,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6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销号1个。二是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取得成效。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推动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攻坚。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PM2.5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3.5%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7天以内;全市省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达到84.85%。三是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系统领导班子成员“四不两直”常态化专项执法监督工作机制,重污染天气应对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联防联控机制高效运行。坚决杜绝监测数据造假。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5个方面共36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目标、主体责任单位、牵头验收单位、配合验收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坚决完成督察整改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5个方面的强化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和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专题宣讲、培训等形式,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入脑入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切实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出台《益阳市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提升市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行动方案(2023-2025年)》,将任务清单化,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抓实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加强预警预报、日分析、日巡查,强化“交办—整改—督导—复查—销号”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督促任务落实。开展特护期攻坚行动,紧盯工业锅炉窑炉、涉VOCs重点行业、移动源和面源等污染防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联防联控,有效削减各类大气污染物排放,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入推进大通湖、洞庭湖流域等重点湖库、河流的系统治理和综合整治。持续巩固资江锑专项整治成效,逐步消除风险隐患。完善枯水期联席会商督导机制。大力提升蓝藻水华监测和处置能力。完善汛期水环境问题发现、通报与督办机制,明确管控要求,落实整治措施。扎实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农业面源、船舶交通、尾矿库等污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城区雨污分流改造、管网清淤、管网混错接排查整治及老旧破损管网修复。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的长效机制。坚决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加快农业绿色发展,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行畜禽粪肥低成本、机械化、就地就近还田。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级管控要求,因地制宜推广“三池两坝”、人工湿地尾水处理等生态治理方式。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和长效管理。三是强化对自然保护地的保护和监管。落实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对国省下发问题(线索)开展核查、查处、整改,严格销号,确保整改成效。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督。因地制宜推进水系连通、水生植物恢复等生态修复措施,推进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和水生生物栖息地修复,增强河湖自净功能。依法划定禁采区,明确禁采期,利用河湖卫星遥感监测等手段,加强采砂现场监管与日常巡查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四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继续聚焦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采取交叉检查、专案查办、专项执法等方式,发布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公检法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对案件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推进“两打”、医疗机构废水、排污许可执法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生态环境执法人才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和执法稽查。五是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基础能力建设,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考评激励机制,真正实现环保监管执法“长牙带电”。完善排污许可证、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深化排污权制度改革,完善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强化生态环境部门对生态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对标对表生态环境部开展“四不两直”调研,认真全面查找我市在生态环保工作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差距,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优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队伍。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整改办)强化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加强调度督办和考核评价。各县市区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把责任扛在肩上。市直有关单位各负其责,牵头验收单位会同配合验收单位严格履行好行业监管和督促指导责任,密切跟踪整改全过程。各整改责任单位要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报市整改办备案。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反馈问题中涉及违法问题的,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损害赔偿。涉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失责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程序追责问责到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整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特别是整改作风不实、“一刀切”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市直牵头验收单位定期到现场进行督促指导,帮助解决整改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整改办建立完善跟踪督办机制,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况进行函告、通报、交办、督办、移交,以严格的督导推动问题整改。四是规范核查销号。严格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各县市区委、政府承担整改销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为整改销号第一责任人;市直有关单位为市级核查验收单位,由牵头验收单位组织实施。每个问题完成整改后,由整改主体责任单位申请销号。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原则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的销号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市整改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益阳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以赴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建设“美丽湖南”贡献更多益阳力量。

  附件:益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公开版).pdf

  

中共益阳市委

  益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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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作者:责任编辑:李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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